全國工商聯推進中國特色商會組織建設紀實
2018年以來,黨中央先後出臺30號、57號文件,明確提出加快促進工商聯所屬商會改革。黨中央對於商會事業發展提出的更高標準和要求,爲做好新發展階段的商會工作提供了難得的歷史機遇和有利條件。
按照黨中央的要求,中央統戰部和全國工商聯第一時間部署,將商會改革發展工作自覺納入大變局和新格局下統籌謀劃,通過深入調研、全面解讀以及具體指導,圍繞15項重點改革任務,明確19個省級工商聯開展探索試點,形成一批可複製可借鑑的經驗,紮實推動商會改革重點難點工作有序落地落實。
在全國工商聯的全力推動下,地方各級工商聯堅持自上而下、協同推進工商聯所屬商會改革,形成了競相改革的局面,各地商會的組織覆蓋、自身建設、功能作用、黨的建設不斷加強,改革成效逐漸顯現。各地商會理想信念教育重要陣地作用得到了發揮,商會政企溝通的“橋樑”作用不斷提升,商會經濟服務能力不斷加強,商會自律誠信和社會治理作用逐漸顯現,商會組織活力日益增強。
高站位部署 高標準推進
“惟改革者進,惟創新者強,惟改革創新者勝。”全國工商聯和地方各級工商聯上下聯動、協同運行,在推動商會改革中凝聚整體合力,真抓實幹、競相改革的生動局面逐漸形成。
推進工商聯所屬商會改革,是黨中央加強黨對民營經濟工作的領導,推動黨的重大決策部署在民營經濟領域貫徹落實,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夯實社會治理的組織基礎的重要舉措。
作爲民營企業最爲集中的社會組織,商會與企業已經結成命運共同體,會員企業所面臨的挑戰不斷傳導影響所在商會,同時也倒逼商會以改革發展來應對挑戰。同時,隨着民營經濟人士羣體日益豐富多元的訴求變化,商會工作的難度也越來越大,這些因素都要求必須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推進商會的各項工作。
據記者瞭解,自中辦國辦印發《關於促進工商聯所屬商會改革和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來,全國工商聯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先後召開工商聯組織工作會議、商會改革工作務虛會議、直屬商會改革專題會議,研究推動落實商會改革工作。與此同時,制定商會改革任務分解方案,明確職責任務和建設目標,加強統籌協調;深入開展全國“四好”商會認定和直屬商會評價,制定直屬商會發展規範性文件,把握改革正確方向;與中央統戰部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30號文件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督促工作落實,定期瞭解掌握各地商會改革任務推進落實情況。
兩年來,全國工商聯由會領導帶隊廣泛深入地方各級工商聯和所屬商會開展聯繫調研工作,解讀商會改革政策,舉辦工商聯履行業務主管單位職責培訓班、商會改革發展論壇等活動,加強具體工作指導;加強與中央組織部、民政部等部委溝通協調,研究解決理順商會黨建工作機制、鄉鎮街道商會登記管理、異地商會歸口管理等問題的措施辦法;組織各省級工商聯及所屬商會開展互學互促活動,拓展商會改革工作思路,形成了一批學習推送成果。
在全國工商聯指導下,各地工商聯深入推進落實和創新實踐,通過召開專題推進會、交流研討會、開辦培訓班等方式學習改革文件精神,進行廣泛宣傳動員,如重慶把商會改革文件精神列爲幹部培訓內容,甘肅通過媒體刊載改革問答,江蘇編印了學習手冊推廣改革內容。在各地黨委政府和各部門支持下,全國31個省份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全部出臺了商會改革貫徹落實方案,從發文形式和內容看,體現了高規格部署、高標準推進。
值得一提的是,各地在協同推進商會改革工作方面,結合本地實際,開展了一些探索。譬如,北京、浙江、山東等地建立了由統戰部牽頭的商會改革發展聯席會議機制,天津、廣西、貴州等多個省份成立了商會改革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河北、遼寧、吉林等多個省份將商會改革納入深化改革總體框架和總體部署,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成立全國工商聯直屬商會綜合黨委,着力理順黨建工作管理體制,推動17個省級工商聯成立商會黨委,創新商會黨建工作方式……經過兩年來打出的一系列黨建“組合拳”,工商聯所屬商會政治引導功能得到不斷強化。
2020年5月30日,根據中央統戰部批覆,全國工商聯正式宣佈成立直屬商會綜合黨委。
這是全國工商聯黨組抓商會黨建、推動商會黨建破題取得的創新舉措,也是推進工商聯所屬商會改革、強化商會政治引導功能的首位要求――持續加強商會黨的建設,不僅是確保商會正確建設發展方向的“根”和“魂”,也是破解商會建設發展瓶頸難題、增強商會生機活力,建設“中國特色商會組織”的重要政治保障。
政治建會,是黨中央對工商聯的第一位要求。全國工商聯黨組堅定不移地加強黨對商會組織的領導,堅定不移地推進“兩個全覆蓋”,堅定不移地探索商會黨建工作破題。隨着全國工商聯直屬商會綜合黨委的成立,商會黨建工作管理體制得到進一步理順,推動17個省級工商聯成立了商會黨委,指導所屬商會黨組織開展黨的工作。
與此同時,商會黨建工作的方式方法也在全國各地得到有效創新――在湖北和寧夏,從退休老黨員、退伍軍人中選拔有黨建工作經驗的優秀人員擔任商會黨組織負責人;在山東、貴州和四川,明確對商會黨建工作給予支持,把商會黨建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在江西、福建和貴州,制定商會黨建工作方案、指導性意見,開展商會黨的建設提升工作,組織指導商會黨組織建立健全黨建工作機制,努力實現商會黨組織高質量發展。此外,還有的地方在商會中配備專職黨建組織員、指導員,建立商協會黨羣服務活動中心等。
經過兩年來打出的一系列黨建“組合拳”,工商聯所屬商會黨組織覆蓋率得到進一步提高。
持續深化改革 發揮職能作用
工商聯所屬商會改革仍處於起步爬坡階段,推進中國特色商會組織建設必須持續深化改革,進一步突出商會政治屬性,提升商會參政議政水平,強化商會經濟服務功能,激發商會民間活力,推動統戰工作在商會組織落地生根。
“要努力把商會建設成爲以統戰性、經濟性、民間性有機統一爲基本特徵,有效承擔政治引導、經濟服務、訴求反映、權益維護、誠信自律、協同參與社會治理任務的中國特色商會組織。”
積極培育和發展中國特色商會組織,既是黨中央加強和改進工商聯工作的決策部署,也是促進工商聯所屬商會改革發展的目標任務,更是加強民營經濟統戰工作的需要。
兩年來,工商聯所屬商會正日益成爲民營經濟人士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陣地,順應經濟新格局和助推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聯接黨委政府與市場、企業的重要樞紐。寓教育引導於服務之中,各級工商聯通過創新實踐,將所屬商會服務職能作用發揮到最大。
――服務內容和平臺日益豐富。各地開始重視商會的服務平臺建設,積極指導商會成立了專門的維權服務中心、信息諮詢中心、金融服務中心等,爲會員企業提供法律指導、政策諮詢和融資服務。全國工商聯各直屬商會積極搭建對接平臺,指導會員企業參與中非合作論壇等國內外重點經貿活動;值得一提的是,江蘇、福建、廣東等多地充分挖掘境外商會資源,推動本地商會與境外商會社團建立合作聯繫,作爲民營企業走出去的“中介所”和“服務站”。
――經濟服務能力有效提升。全國工商聯研究推動商會團體標準化建設,推動多家直屬商會獲國家團體標準制定資質,促進了行業標準化和誠信體系建設;地方一些商會積極開展銀企對接等服務,服務會員企業的資金需求。山東、浙江、福建等多地更是支持商會發揮企業集聚優勢,推動產業集羣形成,促進當地產業生態鏈的發展;江蘇創新系統推進商會發展生態圈,不斷促進商會服務資源整合,有效拓展了商會經濟服務功能。
――參與社會治理作用開始彰顯。北京、浙江、吉林等地指導有條件的商會積極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參與政府購買服務,在社會事務管理髮揮積極作用;廣西開展商會誠信體系建設,在全區建設139家誠信試點商會,引導行業誠信、會員企業誠信。全國工商聯與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建立“工商聯商會調解服務平臺”,福建、湖北、安徽等多地普遍建立商會人民調解工作機制,全面發揮商會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優勢。
――政商溝通渠道逐步建立。各地基本實現了經濟領域重要會議邀請商會代表參加,涉及民營企業重要決策時,事先聽取商會的意見建議。大部分省份建立了省領導聯繫商會制度,定期走訪商會,聽取工作報告和行業發展訴求。山東、甘肅還建立商會意見建議“直通車”制度,商會負責人可直接向省領導反映行業問題建議。
當前,工商聯所屬商會改革仍處於起步爬坡階段,探索一條符合中國特色的商會發展道路還在繼續,推進商會發展、做好商會工作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新徵程上,工商聯如何持續深化所屬商會改革,開創新時代民營經濟統戰工作新局面,依然重任在肩。 (趙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