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生趴挨槍「眼球掉出來」 髮型師輕生...兇手喊窮仍判賠172萬
▲髮型設計師參加同學慶生趴,無端挨槍造成眼球中彈「當場掉出來」。(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北市1位從事發型設計的李姓男子,2020年參加高中同學慶生趴,卻遭壽星的朋友簡嘉宏持填充辣椒彈丸的辣椒槍,近距離朝臉部連開2槍,李男右眼球中彈當場掉出來、動手術重建仍無法挽回,李男抑鬱而終,家人繼續他求償遺志,臺北地院審結,判簡男須賠172萬餘元,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20年1月24日,李男凌晨0點多到高中同學在公司舉辦的慶生趴,一羣人喝酒唱歌,簡男當天凌晨3點多抵達,他和壽星是朋友、知道李男是壽星同學但不熟,當時在場衆人幾乎醉倒一片。
李男坐着滑手機,突然感覺眼前人影一晃,擡頭赫見簡男持1把小支手槍指着他,不由分說近距離朝他臉部開1槍,「碰」的1聲驚動還清醒的旁人,李男當下還沒感覺疼痛,望着還冒煙的槍口,責問簡男「你在幹嘛!」
簡男怒嗆李男「你的酒潑到我了,馬上滾!」接着再開第2槍,李男這時才感覺一陣灼熱劇痛,伸手一摸驚見自己滿臉鮮血,低頭一看,自己右眼球中彈破裂、竟然當場掉出來,旁人連忙叫李男快走,簡男也趁亂開溜。
李男撿起眼珠摀着傷口自己走到路邊,打119慌亂表示「我中彈了」、「我不行了」、「快點叫救護車」,經送醫搶救修補眼球裝回眼窩,最後仍因右眼球萎縮被迫摘除、植入義眼。醫院確認李男遭含有辣椒素的彈丸擊中眼睛所致。
簡男被通緝到案,交保3萬元又無故不出庭,後因另案判刑定讞服刑至今。他堅稱李男認錯兇手,李男反駁指出,簡男雙手都有刺青,行兇時近距離站他面前,他絕沒認錯人,且簡男直接朝他開槍,並非把玩槍枝走火誤傷。
▲髮型設計師眼球中彈失明、抑鬱而終,由家人轉達遺願求重判兇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李男悲訴當時和簡男座位相隔2、3張桌子距離,他沒朝任何人潑酒,更與簡男無冤無仇,不懂爲何簡男要傷他,害他失明中斷髮型設計工作,還遭旁人異樣眼光,因而自卑焦慮、罹患憂鬱症飽受身心痛苦,簡男卻從不認錯道歉。
李男最後等不及判決,2022年11月輕生辭世,他的母親含悲出庭轉達兒子遺願,求法官從重量刑、給簡男應有制裁。刑案一審認定簡男狡辯,加上前科累累、犯後態度不佳,去年(2023年)1月依重傷害罪判刑8年,刑案二審日前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還可上訴。
李男生前另對簡男提起本件附帶民事求償,他的父母繼續兒子遺志,要求簡男賠償322萬餘元。簡男仍推稱李男認錯人,並自稱服刑無收入,還需撫養妻兒,沒錢賠。
本案法官不採信簡男辯解,審酌李男受傷時年僅25歲,原有生活與工作遭逢鉅變、所受精神痛苦甚鉅,判簡男須賠償172萬餘元,可上訴,李男先前已獲犯罪被害人補償醫藥費、精神慰撫共近2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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