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給問嗎/降投票年齡標準? 民衆:還不夠成熟吧
文/官圓融
我叫官圓融,年紀介於16到17中間,星座介於射手和魔羯中間,住在中壢和平鎮中間,性別也介於男性和女性中間,很多卡在中間,卡卡的。
像我是中性的女生,吃東西腿開開,動作很大,好動,大口大口吃東西,個性豪放瀟灑,不拘小節,喜歡出風頭,外向。不過我只是很man,不是同性戀,我喜歡的是男生,內心是個小女孩。
我是獨生女,家裡只有我媽和我,但阿公阿媽和我家住很近,我喜歡畫畫,畫漫畫,想讀設計科,曾想過當繪本作家或美術老師,但我現在讀的是理組,功課很爛,未來不想侷限自己,也不一定會做這些,只要能繼續畫就好。
有聽過佔中,但沒時間follow,我一到四晚上都上課到八點五十,週五和同學約,生活雜事都集中在這一天,週六常要上課,週日補眠、讀點書,週末就沒了。
十八歲應該可以投票,但僅限於其他國家,重點不在年紀,而是人民的成熟度,臺灣人民還不夠成熟,投票年齡維持二十歲就好了。年輕人十八歲經濟還沒獨立,很多事都不懂,也沒在關心時事,見過的世面不足,人生歷練不夠,怎麼選出正確的人?
●作者官圓融。本文由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提供,言論不代表《ETtoday新聞雲》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