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取上億條個人信息 除了判刑還要賠償
“希望這次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能讓他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他以後的人生還很長,要把聰明才智用在正途。”在江蘇省無錫市惠山區檢察院提起首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公益訴訟案後,被告人小文(化名)的代理律師向檢察官說道。
2018年9月,惠山區警方接到舉報稱,有人在網上售賣公民個人信息以及盜竊信息所用的黑客軟件。經查,警方跨省抓捕了犯罪嫌疑人付某。付某供述,自己售賣的黑客軟件都來自一個叫“i春秋”的網友。經過對“i春秋”的網絡IP溯源,警方順藤摸瓜鎖定了小文,但當偵查人員找到小文時,發現他竟是一名高三在讀學生,到案時剛滿18週歲。
小文說他通過自學掌握了編程技術,並編寫出一款軟件,可以輕鬆獲取百度貼吧的用戶信息。在短短一個月時間裡,他非法獲取了約1億條公民個人信息,全部存儲於數據庫中。爲了不讓其他人發現漏洞,在獲取海量公民個人信息後,小文向百度公司反饋,將網站存在的漏洞進行封堵。
此後,小文通過微信向他人兜售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其中部分交易貨幣爲比特幣,獲利約2萬元。
2019年8月,惠山區檢察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對小文提起公訴。今年10月,該案一審宣判,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小文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鑑於小文的行爲侵犯了衆多公民的信息隱私權,嚴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在刑事審理過程中,惠山區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小文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並向社會公衆公開賠禮道歉。
今年10月,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鑑於小文作案時還未成年,案發後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過錯,並且已經承擔了相應的民事責任,以調解結案的方式可以節約司法資源,達到更好的社會效果。”該案承辦檢察官何浦如是說。
“近年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呈上升趨勢,犯罪者中不乏像小文一樣的‘少年黑客’,希望通過這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可以對全社會起到教育引導、警示促進的作用。”惠山區檢察院檢察長李營表示。(盧志堅 魏立羣 何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