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運鈔車1280萬逃亡23年 罹患癌症求輕判遭法院駁回

▲高等法院針對逃亡23年銀行運鈔車搶匪顏健雄部分,判上訴駁回,維持一審13年有期徒刑。(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24年前,新北土城發生一起運鈔車搶案,車內共1280萬元遭搶匪顏健雄洗劫。23年後顏健雄落網,一審被判13年有期徒刑,顏男不服上訴,並強調自己已罹患舌癌末期,請求法官輕判。高等法院作出宣判,上訴駁回。

全案發生在1993年,顏健雄與擔任花蓮忠孝企銀護鈔保全員的呂恆策等人勾結,騎機車開山刀,在土城搶走運鈔車內1280萬元現鈔。隨後顏男帶着380萬元現金逃逸,隱姓埋名躲藏23年之久。直到去年3月,顏男在臺南開車閃避路檢遭員警攔查,因冒用他人身分被依僞造文書罪移送,這才坦承自己因搶案被通緝。

雖然顏男逃亡23年,但距離追訴時效期滿還有3年,因此顏男被解送新北地檢署歸案。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判決13年有期徒刑,顏男上訴,強調逃亡期間已付出慘痛代價,現在自己又是舌癌末期,希望能在所剩不多的時間裡,多陪陪年邁母親。不過高等法院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