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脫女泳客比基尼 前凱渥模特兒齊麟判拘役
前凱渥模特兒齊麟與游泳池黃姓教練,99年8月聯手將一名女泳客的比基尼脫掉,導致女子全裸;臺北地院依強制罪判2人拘役,另審酌雙方達成和解,給予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被害女子去年暑假到新店環河東路上「大新店游泳池」學游泳,與林姓男教練嬉鬧戲水時,故意拉扯教練泳褲褲頭;齊麟與黃姓教練得知後,決定以相同手法「修理」該女子。
去年8月間,齊、黃2人見被害人走進救生員休息室,便動手拉扯女子比基尼泳衣,並扯掉女子泳褲上的蝴蝶結,事後還堵住休息室門口不讓她離去,女泳客憤而控告2人猥褻。
不過,檢方認定2人無強制猥褻犯意,僅依強制罪起訴。法官依強制罪判黃姓教練拘役40天,齊麟拘役50天,均得易科罰金,並審酌2人已向被害人道歉,給予2年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