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死男嬰入獄假釋又企圖掐死女兒 狠心母判刑3年定讞
▲宜蘭狠心母親企圖掐死女兒,最高法院將她判刑3年定讞。(圖/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宜蘭林姓女子,2003年間因不堪4個月大的兒子哭鬧,活活掐死男嬰後,遭判刑11年定讞。她2015年假釋出獄後,又因情緒失控,狂掐9歲女兒的脖子,直到女兒哭喊「不行」才放手。最高法院審理後,依照「家暴殺人未遂」罪將林女再判刑3年定讞。
林女原本居住在宜蘭縣員山鄉,年紀輕輕就結婚,19歲就生下大女兒,20歲再生下兒子。但她因爲經濟與育兒的壓力,再加上疑似產後憂鬱症影響,竟在2003年10月間,打電話給丈夫說:「你兒子一直哭,隨便你要不要回家,我要把小孩掐死。」後來兒子繼續哭鬧,林女竟掐住男嬰脖子20到30分鐘,丈夫返家才發現兒子已經氣絕多時。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2人離婚,丈夫將女兒帶走。
而林女又在2006年間,疑似遭網友性侵,產下小女兒。小女兒出生沒多久,林女2007年因殺男嬰案件判刑11年定讞,入監服刑,小女兒則由母親帶大。林女一直到2015年間才獲得假釋出獄,返回宜蘭頭城老家,與母親、小女兒同住。
但因林女情緒不穩,再加上與小女兒因從小分離感情不睦,竟在2016年8月晚間又情緒失控,雙手掐住當時年僅9歲的小女兒脖子,直到小女兒哭喊「不行」,林女才鬆手。次日學校老師在小女兒脖子上發現嚴重瘀傷,詢問後整起案件才曝光。社會局緊急介入,將小女兒安置在寄養家庭,並要求林女就醫治療。經診斷後,認定林女患有癲癇及先天人格違常,容易情緒失控。
案件仍由檢方依照「家暴殺人未遂」罪提起公訴,一二審均將林女判刑。其中二審高等法院認爲林女雖犯罪,但考量她情緒容易失控,並非真有致死意圖,因此判刑3年。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17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