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臺河以法治手段破解煤矸石污染防治難題
本報訊(記者趙宇清)近日,黑龍江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十七次會議批准了《七臺河市煤矸石污染環境防治和綜合利用條例》,將於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也是全國首部防治煤矸石污染的地方性法規。
七臺河在爲國家貢獻了6億多噸優質煤炭的同時,也遇到了煤矸石污染防治的難題。而《七臺河市煤矸石污染環境防治和綜合利用條例》就是七臺河嘗試通過立法解決生態問題的一次全新實踐。
《條例》共五章三十條,重點從五個方面解決煤矸石的污染防治問題。
一是增加生態保護補償相關內容。《條例》規定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煤矸石污染環境防治生態保護補償相關機制,同時結合本地區實際建立分類補償制度,對在煤矸石污染環境生態保護補償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二是細化企業的主體責任。《條例》明確產生煤矸石的單位應當履行環保主體責任,採取相應措施處置和利用煤矸石,控制增量、逐步消納存量。煤矸石臨時堆放不得超過三年儲矸量,不能自行利用或者處置的,應當委託其他符合環保要求的單位或者個人進行處置或者利用。
三是鼓勵支持煤矸石綜合利用產業發展。《條例》鼓勵市、縣(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政府綠色採購要求,在建築物、市政建設工程等採購活動中,優先採購煤矸石等綜合利用產品。鼓勵設計、施工單位按照市場規則在設計、建築施工中優先選用煤矸石製品,推動和促進綠色產品消費。
四是明確部門和屬地職責。《條例》從主管責任、屬地責任縱橫兩個方向進行規範,防止出現監管真空,尤其是對關停礦井和廢棄煤矸石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確認責任,無法確認所有權人的,由煤矸石所在地縣(區)人民政府按照環保屬地責任負責。
五是體現地方特色和務實管用。《條例》堅持因地制宜、循序漸進、實事求是。在處理模式上,針對不同煤矸石地域位置和資源條件,分爲暫時不利用的、不能自行利用或者處置的、確實難以利用的三類,探索不同的無害化處置模式和綜合利用途徑,科學有效地逐步消納煤矸石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