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死同居人外孫 狠婦遭判10年徒刑

基隆司法大廈外觀。(張穎齊攝)

基隆市1名年僅1歲4個月大的蔡姓男童,2016年10月被父母託給外公照顧,而當時外公和另1名蔡女同居,豈料卻在2個月後,男童因爲在家中哭鬧,蔡女便失去耐性,突然發狂起來毆打男童,導致男童頭部瘀血四肢抽蓄,之後還餵食肌肉鬆弛劑,卻不見好轉,經送醫後宣告不治。基隆地院今(15)日宣判,將蔡女依傷害致死罪重判10年有期徒刑

檢警調查,男童父母因爲在臺南工作母親又剛好生第二胎坐月子,2016年10月將1歲2個月大的兒子,託給家住基隆的陳姓外公和其同居人蔡女共同照顧,但卻在2016年12月間傍晚6時,蔡女正在煮晚餐之際,男童忽然發出哭鬧聲,蔡女不耐邊煮飯還要邊哄小孩,於是情緒失控,憤而徒手暴打男童。

男童遭毆後,頭部出現瘀血,且四肢抽蓄,蔡女見狀,便將男童抱到房間牀上,並用肌肉鬆弛劑餵食男童,但男童卻仍然呈現呼吸急促的情況,未有好轉,直到晚間11時許,蔡女才趕緊報案,而男童經送醫急救後,過了2天,仍因重度腦疝,宣告不治,死時只有1歲4個月大。

蔡女被檢警傳喚後,否認有毆打男童,並表示只是因爲看見男童哭鬧而將他抱到牀上,又發現他突然抽蓄,才餵食肌肉鬆弛劑,發現沒有好轉纔打119。外公則表示,他當天下午5時出門上班前,外孫狀況還一切正常。

醫院鑑定指出,男童送醫後,顱內腦膜視網膜已經出血,額頭手腳拇指都有淤傷,頭部有遭受到2次以上不當外力所致,最後造成嚴重腦疝而死,且男童遭施暴前,也並未患有疾病,故研判是兒虐案件

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蔡女是故意虐童,依傷害致死罪,將蔡女重判10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