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密醫收3萬8動刀切眼袋 害女客人眼瞼外翻...判賠33萬

臺中阮姓女子無醫師資格,卻當起密醫開個人工作室收費3萬8000元替喬姓女客做微整型,幫她切除眼袋、左右鼻咽,事後卻造成喬女雙側下眼瞼外翻,喬痛訴還得再找醫美矯正、除疤,身心飽受折磨,對阮求償73萬多元;法院刑事依醫師法判阮7月,民事判她應給付喬33萬多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阮女(39歲)沒有合法醫師資格,2022年2月18日起透過自己經營的個人工作室,以3萬8000元價格替喬姓女子做切眉、眼袋切除及左右鼻咽割除等微整形手術,還使用醫師處方用藥麻醉,喬女術後不適報警提告。

法院刑事庭審酌,阮女沒有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破壞國家醫師專業制度,也對受診者健康造成潛在危險,考量她最終坦承,依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她7月,緩刑3年。

喬女再提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主張阮女替她手術後,造成自己雙側下眼瞼外翻等傷害,自己再去就醫,又去找醫美診所接受雙側下眼瞼外翻矯正及瞼板縮短重定位手術,後續還有除疤費用。

喬女也說,當初遭阮女誆騙誤信她是合法醫師才同意讓她在臉上動刀,卻遭受無端傷害,造成她內心陰影遲遲無法散去,身心飽受折磨,連同醫療、醫美及精神撫慰金一共向阮求償73萬3930元。

阮女抗辯稱,手術收費3萬8000元已被法院沒收,後續喬女就醫、醫美手續費用她願負擔,但除疤、喬女後續情緒狀況等,認爲與她無關。

民事庭查,阮明知自己無醫師資格仍替喬女動刀微整,侵害對方身體,應負侵權損害賠償,認定喬女求償醫療、醫美及除疤費用都有依據,精神撫慰金以20萬元適當,一共判阮應給付喬33萬3960元。

臺中司法大廈。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