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公務員網路咒同事全家不得好死 辯遭霸凌遭判刑
網路詛咒女同事不得好死,楊姓女公務員辯工作遭她欺負,希望受報應,臺中地院判楊女徒刑2月。(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39歲楊姓女公務員在2018年9月起1年期間,於網路社羣平臺批踢踢陸續指名道姓詛咒、辱罵林姓女約聘僱人員同事,「早日出車禍」、「去死」、「全家不得好死」及「殺死」等字眼,林女發現後提告,楊女辯稱工作遭林女欺負、霸凌,才希望她受報應。臺中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判楊女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在政府機關政風室工作的林姓女員工,在2019年年10月間,經人告知發現同事楊女在批踢踢平臺上指名道姓罵她,她發現發文內容很多,又很嚴重,說要「殺死」或「打人」,且兩人辦公室位置相距僅10幾公尺,讓她害怕緊張,連下班都不敢單獨1人到地下停車場。
楊女到案否認恐嚇犯行,辯稱她遭林女欺負、霸凌,所以希望林女能受到報應,而且林女的姓名算普遍,她也沒有要讓林女知道她的想法。楊女在警方偵查期間說:「我希望她可以從我的世界消失」;在法院也說:「我就想要她受到報應」等語。
經查,楊女自2018年2月至2019年4月間多次在網路留言,「公家機關簡任15職等的約僱人員,會拍馬屁,搞小團體排擠人,去死!」、「霸凌者不得好死」、「早日遭到報應」、「早日下地獄」、「30好幾應裝娃娃音」、「噁心的八婆」、「殺了死八婆」等語。
法官認爲,楊女指名道姓及描述職場工作、職等及學歷等資訊辨識所指對象就是林女,且內容包括「早日出車禍」、「去死」、「全家不得好死」及「殺死」等激進言論,導致林女生活於恐懼中,事後,並曾寫道歉信,與被害林女達成和解及賠償。
但法官審酌,楊女否認犯行,堅持行爲並無不當,仍懷有強烈敵意,她曾爲政風人員知法犯法徒耗司法資源,沒有給予緩刑的餘地,依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判徒刑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