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實名制今上路 農民:麻煩大於實質成效
「農藥購買實名制」今(1)起正式上路,要求零售農藥販賣業者陳報販售資料時須增加陳報交易對象的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號。(本報系資料照)
爲確保農產品不過量使用農藥與食安,農委會推動「農藥購買實名制」今(1)日起正式上路,要求零售農藥販賣業者陳報販售資料時須增加陳報交易對象的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號,然而有農民表示,農藥實名制與減少農藥使用關聯不大,而且實名做法已行之有年,新作法反而讓農民麻煩。
農委會今年1月7日預告「農藥管理法第35條第2項所定農藥生產業者或販賣業者應定期陳報資料之格式內容頻率及方式」修正草案,7月1日起購買農藥要登記身分證,推行實名制,一方面掌握農藥流向及用藥情形,也減少農產品農藥殘留問題。
農委會表示,爲輔導農業經營者正確使用農藥,因此參考肥料購買實名制成功經驗,推動農藥購買實名制政策,即日起新增登記農藥購買人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號,農民第一次買農藥時可出示身分證、駕照或健保卡覈對身分,在有POS系統的店家回購時,則可採報電話方式,自動帶入先前登記的資料,也可用系統的會員條碼,跨店購買免再登記,加速農藥販賣業對於農藥購買紀錄登記及陳報作業。
農委會指出,農藥購買實名制在推動過程中多次與農藥販賣業者及相關植物保護公會面對面溝通,參採業者意見增加11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爲輔導期,另爲配合業者需求特別設計線上表單功能供業者陳報使用,另爲提升POS系統之使用率,也規範自111年1月1日起,新申請核發農藥販賣業執照的零售業者,應以POS系統或以網路服務介接方式陳報。
然而有農民持不同看法,謝姓農民表示,政府的用意是要減少農藥使用,像是也要防範有人買來喝,「反正自己耕作的農藥也越用越少,就配合一下,但是不是真的能減少用藥不曉得,農民覺得麻煩倒是真的。」
鄭姓農民指出,現行購買農藥早已經有登記名字、聯絡電話與住址的規範,回溯已不是問題,這次要求額外提供身分證資料,做法上難以說服人,「而且很多農藥業者都有在賣,根本不會有人來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