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者闖立法會!林鄭月娥拒下臺:暴力行爲目無法紀會追究到底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緊急召開記者會。(圖/路透社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民陣發起「七一遊行」,到了1日晚間,抗議羣衆衝進立法會內,佔領議會廳。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緊急在凌晨4點召開記者會,她表示,對於立法會被暴力衝擊感到痛心,強烈譴責目無法紀行爲,並會對違法行爲追究到底。林鄭月娥凌晨4點時在灣仔警察總部警政大樓三樓大堂會召開記者會,同行的還有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以及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林鄭表示,昨天見到兩個截然不同的場面,七一遊行人士展現香港核心價值,但另一個是令人痛心震驚的「違法暴力場面」。

林鄭批評,示威者「極暴力」且目無法紀,包括以鐵枝鐵箱車破壞立法會外牆,以及使用帶有毒性粉末攻擊警察,晚間更直接闖入立法會大樓並大肆破壞,議事廳區徽及立法會主席畫像皆有損毀,認爲示威者影響法治

▲立法會內遭到破壞。(圖/路透社)

而對於遭到指控拒絕與民主派議員會面,林鄭表示,由於見到示威者暴力程度,認爲到現場溝通沒有幫助,但是日後無論是民主派議員或其他團體,都會嘗試溝通。他也反駁,政府並非沒有迴應示威者訴求,上月15日就已經宣佈暫緩修訂逃犯條例工作,沒有安排重啓時程法案也將在明年七月、今屆立法會會期結束後到期,這已經是正面迴應。

現場有媒體問道,是否有官員要因爲這整起事件下臺,林鄭表示,她已經在上月18日向市民真心致歉,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也爲修例工作不足衷心致歉。林鄭月娥指出,希望透過改革管治風格,更用心聆聽吸納社會各界不同意見,特別是年輕人心聲,盡努力解決香港的問題,這是他們對香港的承諾。

李家超提到,示威者已經觸犯《公安條例》刑事罪行條例及立法會權力特權法等一系列罪行,加上攜帶武器破會立法會大樓,最嚴重者會被判2年刑期。

▲羣衆佔領立法會後,港警強勢清場。(圖/路透社)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則指出,昨日有15名員警受傷送醫,包含上午有13人被金鐘示威者潑灑不明液體,2人則在下午吸入不明煙霧而送醫。經檢驗證實氣體中粉末爲第四類危險品苯二胺,大量吸入可致皮膚和呼吸道嚴重燒傷。她指出,示威者以超過和平底線,將予以最嚴厲譴責。

示威者在1日晚間佔領立法會,在牆上潑漆塗鴉,寫下「反送中」、「太陽花HK」、「林鄭下臺」等字眼,港警則在午夜清場,凌晨1點左右幾乎已驅離所有示威者。

佔領立法會的羣衆提出5點訴求,分別爲:

一、徹底撤回修例

二、收回暴動定義

三、撤銷對今爲所有反送中抗爭者控罪。

四、徹底追究警隊濫權情況。

五、以行政命令解散立法會,立即實行雙真普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