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子勒斃高齡老母 國民參審開庭!檢辯當庭攻防
▲臺北地方法院召開第2輪「國民參審」模擬法庭準備程序。(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臺北地方法院上午第2輪舉行「國民參審」模擬法庭活動,選定案件爲發生在臺北市萬華,66歲曾姓老翁徒手殺害高齡老母親案件。法庭上打破以往檢方卷證事先送交院方的慣例,採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皆當庭纔看到卷證的方式,避免心證爭議,依檢辯攻防做出審判。
依「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選案後由檢、辯各自提出證據,法官再於準備程序庭中,依雙方主張排定審理計劃,雖然實務上審理程序恐較傳統方式花費時間,但更能聚焦訴訟程序及內容,判決結果也必須視檢辯雙方是否能說服職業、國民法官。
模擬法庭選定案件,爲發生在臺北市萬華區一名66歲曾姓老翁,因與高齡母親發生口角後,徒手掐昏老母,再以繩索捆頸,將老母親活活勒死案,臺北地檢署將曾姓老翁依殺害直系親屬罪名起訴。
▲模擬案件爲66歲曾姓老翁徒手掐死高齡母親案,扮演兇嫌的爲臺北地方法院法警長。(圖/記者楊佩琪攝)
「國民參審」制度,主爲自一般國民中抽選「國民法官」全程參與審理程序,於評議時,與法官立於對等立場,互相討論、陳述意見,並與法官形成最終決定的制度,使法院審理、評議程序更加透明。
國民也可經由參與審理程序,對所謂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及科刑,能有更多認識。法院也可藉由國民參與,在依法做出判斷之際,獲得與外界對話及反思的機會,與外界互相交流、思考。
此次模擬法庭,審判長爲吳勇毅,受命法官爲文家倩,陪席法官爲歐陽儀。另有評論員,臺灣高等法院法官許泰誠、臺灣最高檢察署檢察官陳瑞仁、律師張永宏及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王政嘉。扮演曾姓老翁的爲臺北地方法院法警長林茂生。
▲模擬法庭採法官、國民法官「事先不接觸卷證」方式,降低心證爭議。(圖/記者楊佩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