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第16敗 鳳凰雲案聲請再審遭駁
中天新聞臺報導「三市長合體 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NCC開罰40萬元,中天提行政訴訟獲勝訴確定後,NCC不服聲請再審,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中天與NCC官司收下第16勝。(本報資料照片)
中天新聞臺報導「三市長合體 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NCC開罰40萬元,中天提行政訴訟獲勝訴確定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不服聲請再審,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並無NCC所指有「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的情形,主張再審沒有法律依據,判決駁回。中天與NCC官司收下第16勝。
中天新聞臺2019年2月18日播出「異象?!三市長合體 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與「民俗專家:大吉現天 侯盧韓齊聚天顯鳳凰雲?!」2則新聞,NCC認定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公序良俗與事實查證原則,開罰40萬元。
中天不服提告抗罰,臺北地院一審判決敗訴,中天上訴後,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NCC曾針對這則新聞報導召開諮詢會議,但NCC卻未說明不採多數委員意見的理由,只片段擷取另4名委員意見,就認定中天違法,廢棄原判決,併發回更審。
北院更一審認爲,NCC諮詢會議多數委員不贊成裁罰,但NCC仍對中天裁罰40萬,這樣的行政行爲是違法,依法撤銷處分,判決中天免罰40萬,NCC不服提上訴遭駁回,判決中天免罰確定。
不過,NCC聲請再審,主張原確定判決以NCC的會議紀錄爲審查的依據,過度介入行政機關內部作業,侵害行政權之核心領域,違反權力分立原則,顯然違反司法院釋字第613號解釋理由。
但北高行認爲, NCC就「該新聞是否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的判斷是出於恣意,自難謂「過度介入行政機關內部作業,侵害行政權之核心領域,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也難認違反司法院釋字第613號解釋及適用法規錯誤,NCC主張不足採,聲請再審沒有理由應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