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借搔癢趁機搓揉私處 堂妹手繪「夢境圖」成關鍵證據
男子假裝跟8歲的堂妹玩遊戲,卻不顧堂妹反抗搓揉私處,臺北地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6月。(本報資料照片)
北部1名男子假裝跟8歲的堂妹玩搔癢遊戲,不顧堂妹抵抗,趁機搓揉堂妹私處,臺北地院審理時,男子雖否認犯罪,但合議庭發現堂妹畫的夢境圖中,特別註記堂哥是「壞人」,加上其他家人也指證歷歷,故認定男子犯行,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男子2019年2月4日除夕夜到新北市爺爺家與家人團聚,在房間內與堂妹玩搔癢遊戲,卻趁機搓揉堂妹私處,直到姑姑進房制止,男子才停手;不久後,男子又返回房間,不顧堂妹腳踢反抗,持續對堂妹猥褻。
法院審理時,男子否認犯行,辯護律師則說,兒童證詞不能做爲犯罪證據,且客廳與房間很近,犯案很容易被發現,男子並無猥褻堂妹犯意。
合議庭發現,不只堂妹指述:「堂哥用手碰我尿尿的地方,我用腳踢,但踢不到」,堂妹的姊姊當時在同一間房看手機,描述的事發經過也與堂妹供詞相符,姊妹倆的姑姑也證稱,曾制止男子對堂妹搔癢。
此外,案發4個月後,堂妹曾畫出夢境圖,圖中堂哥對她開槍,她則哭喪着臉,另幅圖則是全家人坐着聊天,只有堂哥持刀槍,被註記「壞人」;堂妹經心理諮商後,評估結果爲「對性騷擾經驗存有陰影」,合議庭因此認定男子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