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一夜情「走後門」遭拒 竟佯裝警察逞獸慾

林姓男子爲滿足私慾,佯稱自己是警察、逼迫女移工配合他性交,遭判2年刑期。(林欣儀攝)

在貿易公司任職的林姓男子,去年透過手機通訊軟體ZALO結識女移工「阿莉」,兩人並在汽車旅館發生關係,期間,林男想「走後門」遭拒,他一怒之下,竟謊稱自己是警察、藉以逼迫阿莉就犯,甚至拍下阿莉裸照。臺中地院認爲林男以強迫、恐嚇手法達成一己私慾,依強制性交罪判他2年刑期、宣告緩刑5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莉與林男是去年8、9月間,透過手機通訊軟體ZALO而認識的網友,兩人並在網路上相約到汽車旅館碰面,在雙方合意下進行「人與人的連結」,但之後,林男想要「走後門」卻遭阿莉拒絕。

林男不滿遭阿莉拒絕,且他爲一逞男性權力慾望及滿足性慾,便佯稱自己是警察,還揚言「如果不配合,就要調查妳和妳任職的公司」,藉以威嚇阿莉就範,而阿莉心生恐懼、也只好配合林男要求,沒想到,林男滿足慾望後又拍攝阿莉裸照,並以此脅迫阿莉再度與他發生關係。

阿莉事後很擔心裸照遭外流,又害怕繼續被林男迫害,決定報警,警方搜索林男住處並查扣其手機。臺中地院認爲,林男爲了一逞自己的慾望,以權勢脅迫阿莉,甚至導致她事後出現輕生的念頭;考量林男家庭情況、且犯後已有悔意,願意與阿莉和解並賠償,依強制性交罪判他2年刑期、宣告緩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