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激情完她搬進來住 男子趕不走找警察...被告性侵
一夜情變性侵?新北市一名高姓男子在去年10月,透過網路認識一名女網友,兩人相約出遊還留宿嘿咻。到了隔天,男子返家驚見女方把門反鎖,經過溝通,男子才發現女方已經搬進他家,還主動幫他打掃洗衣。男子經過一番爭執決定報警,女子卻異常憤怒,反告對方「性侵」而鬧上警局。
▲性侵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圖/照片經變色處理,取自網路)
不起訴書指出,年約50歲的小美 (化名) 保養得宜,外貌看起來十分年輕,她指控當時高男不斷要求嘿咻,她一直拒絕,最後拗不過答應「頂多幫你吹」,結果高男卻將她推倒性侵;事後,高男承諾要負責照顧責任,兩人一起同居,隔天她弄好行李,打了上百通電話給對方,卻都沒有音訊。
檢方偵辦時,高男否認犯行,還說兩人發生關係是你情我願,事後還一起洗澡,隔天他去上班,還叮嚀小美可以繼續睡,絕對不是性侵;他並強調,後來小美狂撥電話,自己因工作而無法接聽,等到回家後,才發現對方把門反鎖,好不容易打開,卻看到小美已經把所有行李搬進房裡,儼然就是要入住了。
高男表示,當時兩人曾討論是否交往,但還沒正式在一起;他跟小美解釋自己因工作無法接電話,但對方不聽,還質疑他欺騙感情,兩人因此發生爭執,迫於無奈下,他只好報警請對方離開。
檢方介入偵辦,但小美卻拒絕出庭,好不容易透過電話聯繫,小美竟說已經私訊對方,且因高男沒錢賠償,既然繼續告拿不到錢,出庭反而浪費時間。檢方調查後認定性侵證據不足,所以不起訴高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