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 議員黃麗招收押
臺南市正副議長選舉涉嫌賄選案中,黃麗招是第1位被羈押禁見的市議員。(摘自黃麗招臉書/洪榮志臺南傳真)
臺南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涉嫌賄選案,臺南地方法院8日以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投票行賄罪犯嫌重大、有串證滅證之虞,裁準涉案的無黨籍市議員黃麗招羈押禁見,這是此案首度有議員被羈押。但一併被聲押的前副議長李文俊,被法官以難認罪嫌重大當庭釋放,檢方已決定提抗告。
針對黃麗招被羈押禁見,她的女兒南市區漁會總幹事林鈺昕表示,相信司法會還母親清白。李文俊被請回後,立即由律師陪同從法院其他通道離開,事後透過服務處表示尊重司法,其餘不願多談。
檢調1月3日第一波搜索、傳喚後,涉案議員全交保;其中李文俊25萬元、黃麗招10萬交保。檢調進一步解讀涉案人通聯後,發現黃、李2人疑似擔任中間人,協助影響其他議員投票意向。
尤其檢調發現相關被告交保後,疑似有串證行爲,在被視爲關鍵人物的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拘提到案當天,再度傳喚與林士傑熟識的黃麗招,及曾向多位國民黨議員「策反」的李文俊,訊後聲請羈押禁見。
法官指出,黃麗招雖否認涉犯《選罷法》投票行賄罪,但檢察官羈押聲請書所載的事實及證物,足以使一般人相信她嫌疑重大;加上黃所述與證人、同案被告有歧異,且與共犯有互相配合爲不實陳述的動機及可能,足認有串證、滅證之虞。至於李文俊,依檢方的證據,尚無法認定他有共同賄賂他人的犯意聯絡及行爲分擔,難認其犯罪嫌疑重大。
目前此案已有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南市府地政局約僱人員黃怡萍、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黃麗招等4人被羈押禁見。至於檢方5日聲押圓山國際開發公司總裁楊志強被臺南地院無保請回,臺南高分院撤銷發回更裁,臺南地院預定9日上午開庭。
副總統賴清德昨到嘉義市舉辦「向黨員報告」政見會,有民進黨員直指臺南市正副議長選舉涉賄要嚴辦,像賴當臺南市長時對國民黨李全教選議長涉嫌賄選採取強硬態度。賴清德說,他對黑金「深惡痛絕」,籲請檢調「嚴加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