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領高鐵遺失物!他「從北一路騙到南」得手18次 金戒指、高粱通通要
一名吳姓男子因爲經濟狀況不佳,在看到高鐵網站公告的遺失物時,竟然就多次假冒失主,從北到南總共冒領了18次,小從煙、酒大到金戒指,都在吳男冒領的範圍,之後由於他的冒領次數實在太多,讓高鐵起疑從而報警。
判決指出,吳男透過高鐵網路遺失物公告,查看各站有何遺失物品,從而聯絡站務人員表示,自己就是失主,而他自從在臺中站,冒領一枚金戒指成功後,接着就陸續在臺中、桃園、左營、南港等站,冒領遺失物,香菸、巧克力、酒、羽絨背心、手機等,總計得手18次。
吳男多次領取遺失物的行徑引發高鐵懷疑,因此向警方報案,而警方調查後,循線追查吳男到案,並在他的住處查扣部分遺失物。對此,法官依犯詐欺取財罪,共18罪,合併判吳男1年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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