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黨臺玻大樓被爆沒裝修許可 北市:7/26申請尚未覈准!明到場會勘
▲名嘴溫朗東踢爆,民衆黨未來的中央黨部、臺玻大樓3樓疑似未申請裝修許可。(圖/翻攝自YouTube/朗東午夜場)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爭議連環爆,三大案、政治獻金、妻子陳佩琪涉人頭公司爭議還沒落幕,26日爆出花4300萬元買立院附近的商辦作爲辦公室;名嘴溫朗東晚間爆料,正準備作爲新的民衆黨中央黨部的臺玻大樓3樓在進行室內裝修,但疑似沒申請許可。對此,臺北市建管處迴應,經查於7月26日掛件申請,但尚未覈准施工許可證,預計明早到場會勘。
由於2024總統選舉後躍升第三大黨,民衆黨決定搬遷位於杭州南路上的中央黨部,包括現在額外租的攝影棚在內,一同搬家到臺玻大樓2、3樓。
但溫朗東26日晚間於臉書爆料,「民衆黨在臺玻大樓3樓室內裝修正在進行中,疑似未申請許可,恐將被蔣萬安開罰強拆!」隨後於YouTube個人頻道直播,PO出3張臺玻大樓3樓施工照片。
溫朗東表示,日前有網友向他爆料指稱,「臺玻三樓的場地有在做施工作業,而且都是在六日才能做有聲響的工程,平日都在做聲響較低的工程,而且他們好像也沒申請施工執照的樣子」,而他也去查詢臺北市建築師公會網頁的室內裝修案件資料管理系統,發現輸入臺玻大樓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3段261號3樓」,找不到裝修紀錄。
對此,臺北市建管處晚間向《東森新媒體ETtoday》表示,該南京東路三段261號3樓地址,經查室內裝修系統於2024年7月26日掛件申請,但尚未覈准施工許可證,明(27)早將派員現場會勘,若有涉及實質室裝行爲,將依《建築法》91條規定裁處。
根據《建築法》91條規定,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機械遊樂設施經營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而繼續使用者,得連續處罰,並限期停止其使用;必要時,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或命其於期限內自行拆除,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