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院檢「女鬼頭浮出車窗」! 「瞄一下」三魂七魄都嚇散

記者陳凱力黃孟珍苗栗報導

苗栗院檢的洽公停車場,近期遭到一臺「女鬼頭」車長期停放,往來洽公的民衆,若遇傍晚行經總是會被嚇一大跳,不過平日以青天老爺形象出現的法官們,卻拿這名車主「沒法度」,只能協請警方通知移置,即使車主不從,警方也無法開單或拖吊,地檢署只得利用規勸單遮蔽女鬼頭,避免再有人被嚇到。

▲▼苗栗院檢近日一臺汽車車窗的女鬼頭引起討論,由於車輛長期被停放於洽公車位,院檢也只能利用規勸單遮蔽,避免嚇到人。(圖/讀者提供,下同)

苗栗院檢洽公停車場過去以來,一直開放免費使用方便前往洽公的民衆,只是近2個月來,地檢署廳舍後方的停車區,有1輛水藍色小客車長期停放,且小客車的後擋風玻璃,貼有一個目光猙獰的女鬼頭。

住在宿舍檢察官、法官,不少人會於夜間在附近散步運動,許多人常常一回頭突然看見玻璃上的「女鬼頭」時,都會被嚇到;有膽子小一點的法官說「晚上看到這個鬼頭,非常逼真,感覺三魂七魄都嚇散了!」,苗栗院檢經調查才知道是外車停放。

有檢察官自嘲,司法官總是以青天老爺的判官形象出現,這回卻因一臺女鬼頭車吃鱉,不過,也有檢察官認爲,也許車主只是來報到,卻不幸被收押,纔來不及把車移走。

不過,因停車場並非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範疇規範內,苗栗院檢對這名把洽公停車場當私家停車場長期佔用的車主也「無法度」,地檢總務科只好製作一張規勸單,請車主把車輛移置到他處,並黏貼在女鬼頭處,把女鬼頭遮蔽,避免再有院檢人員受驚。

▲▼許多人常常一回頭突然看見玻璃上的「女鬼頭」時,都會被嚇到。(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路外停車場非屬道路範疇,若被長期佔用,並沒有違規,所以警方不能開單告發或拖吊,除非是報廢車輛,可請求環保局拖吊移置。地檢署除可主動規勸車主,也可通知警方協助聯繫,但也只能道德勸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