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行人卻被開「未禮讓行人」? 網友虧:員警陰陽眼

▲林姓駕駛左轉後就遭2名員警攔下開單。(圖/翻攝自爆料公社記者柳名耕臺北報導臺北市1名林姓駕駛10月10日晚間18點44分時,自忠孝東路7段由西往東並在南港車站前的興中路左轉,才轉過去不到30公尺就遭到路邊的員警攔下,還開出1張未禮讓行人罰單,不過林姓駕駛拿出行車記錄器檢視,都沒有看到準備過馬路的行人,員警竟回說:「有看到就是有,不會騙你,你這樣我們很難執法」。林姓駕駛將整段行車記錄器PO上【爆料公社】,並寫道攔車的林姓員警當下還說:「你不服的話可以去申訴,我頂多寫個報告」、「反正報告上我還是依我看到的去說明」、「罰單如果你不籤,我還是會照開,寄給你」,許多網友都在留言處質疑員警的處理方式,甚至有網友說員警可能要去大廟拜拜,當然也有網友表示行人可能在駕駛看不到的A柱,認爲員警執法沒有問題。南港派出所所長復原表示,駕駛自忠孝東路由西往東左轉進興中路,當時1名行人也是由西往東,但疑似被A柱擋住,員警在遠方看到後纔會攔車告發。不過駕駛提出質疑後員警也調閱當時的監視器畫面,但是疑似畫面太過模糊,看不出來到底有沒有行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小客車轉彎未禮讓行人的話,可以開罰2千至2千6百元,林姓駕駛當時也簽下罰單,只是後來覺得納悶纔會將行車記錄器PO上網路,據開單員警事後表示,當時的確有看到行人,雙方爭議只能等到林姓駕駛申訴後徹查才能水落石出。▼林姓駕駛出示行車記錄器表示,行人都已經過馬路了,前面還有1輛CRV應該先開他單。(圖/翻攝自爆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