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光媽媽給的土地還覬覦3000萬養老金 惡養子被孝外孫女打臉

▲孝外孫女守護失智阿嬤,不讓貪財舅舅奪產。(示意圖/CFP)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楊老太太多年前失智後,外孫女小雯化名)就特地幫到她住的養生村附近,方便探望,還幫忙出售土地,把錢存在她的戶頭作爲養老金,但她的養子從不來看他,還懷疑小雯處理財產問題,向法院聲請改定由他擔任母親監護人所幸法官審查財產紀錄後,認定沒有盜用,且實際上關照陽老太太的都是小雯,盼養子敗訴。

據判決書,小雯4年多前向法院申請處理阿嬤名下的土地,做爲安養費用,獲得許可後成功賣得3700多萬元,扣除稅金等費用後,全部存進阿嬤帳戶,用來支付養護中心的費用,她也特地搬到附近,方便探望。

阿嬤的養子後來疑似覬覦財產,以戶頭的錢和賣土地的錢有近1千萬元差額爲由,懷疑小雯和姐姐處理財產不清楚,因此向法院聲請改定由他擔任母親監護人。

法院審理時,小雯解釋賣土地的過程都經法院許可,而款項拿到後,相關的稅金、簽約金、仲介費和訴訟費等,支出超過500萬元,而且阿嬤近年在養護中心每月支出5萬元,都由存款利息支付,反倒是舅舅還從中借走200萬元,過去阿嬤也給過多筆不動產,但舅舅都變賣出售,再把錢隨意揮霍,更從未探望阿嬤、幫忙出生活費,質疑舅舅若獲得監護權,會對阿嬤的養老金動手腳

法官後來根據社工提出的報告,確認養子的確未曾探視過母親,且過去理財狀況不佳,而小雯賣掉土地的錢確實存進阿嬤戶頭,至今楊嬤名下尚有3000萬元存款,因此認定外孫女並未任意動用老本,且女兒和外孫女都定期探望、照顧老太太,因此裁定養子敗訴,還是由外孫女當監護人、幫阿嬤顧好養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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