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索取天價“茶水費” 嘉興一樓盤10名銷售被判刑

新華社嘉興南湖人民法院近日一審公開宣判一起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案件。嘉興某房地產公司10名銷售人員,利用案場銷售經理房源銷控職務便利以及銷售人員對房源銷售的職務便利,向客戶索取額外“茶水費”作爲購房條件。最終,1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至1年6個月不等,部分被告人獲緩刑。

據悉,涉案被告人涉及索取人民幣最多達400.27萬元,他們的行爲均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