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評|無償獻血證不能過期,更別讓血涼了

河北的李先生先後獻血8次,在自己需用血時卻被告知用不上,“獻血證過期作廢了”。

事情曝光後引發了社會關注。廊坊市衛生健康委成立調查組開展覈實調查,並於8月27日對外做出情況通報:無償獻血證終身有效,不存在過期說法。目前,廊坊市衛健委責成相關單位立即整改,同時做好後續診療服務和用血保障工作。患者已於8月26日完成手術治療,術後恢復良好。已對廊坊市中心血站分管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並對其他相關責任人做出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8月15日,李先生因突發疾病險些休克,隨後便前往霸州市(由廊坊市代管)第二醫院就診。醫院先是從廊坊市中心血站調來2袋400cc的血,但在後續調血時,醫生卻告訴他,由於他近期沒有獻血記錄,“獻血證過期作廢了”,無法爲他調血。

李先生在2011年到2020年期間一共獻血8次,最後一次獻血是在2020年的10月15日,獻血量400ml。然而,“獻血8次,卻在急用血時通知我獻血證過期,不能優先用血”“讓我的家人朋友獻血400cc,我才能用200cc”,而李先生的爸媽都將近70歲了,這顯然強人所難了。

獻血者獻血時是一腔奉獻,不應在需要用血時被澆一瓢涼水。他們在獻血時並不希圖有什麼回報,但是這份愛心應該得到制度的完善保護。

《河北省獻血條例》於2023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第三十四條明確規定,“在保證急危重症患者臨牀用血的前提下,在河北省獻血的公民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親屬享有優先用血權利”。李先生的獻血情況,符合省、市的相關優先用血的規定。但是,當李先生急需用血時,醫院與血站則互相“踢皮球”,致使李先生用不上血,一度被迫出院回家,太讓人心寒了。

現在,廊坊市衛健委認定,“廊坊市中心血站與霸州市第二醫院均未顧及該患者爲終身免費優先用血權益人,給患者帶來極大不便。無償獻血證終身有效,不存在過期說法”。

人們不禁要問,明明是“終身免費優先用血權益人”,爲什麼會在急需用血時,卻遭遇一系列匪夷所思的事情?有關部門調查覈實釐清了責任:廊坊市中心血站和霸州市第二醫院對此事均負有責任,存在信息共享機制不健全、工作人員對獻血者優先用血政策掌握不準、解答有誤,與患者溝通時方法不得當、缺乏關愛等問題。醫院和血站的人員對相關政策“掌握不清、解答有誤”,這本身就是一種工作失職,而面對患者的急需,自以爲是的冷漠無情,推諉刁難,更是一種倫理缺失。

獻血能挽救生命,是無上的功德。無償獻血更是公共醫療的支撐性制度之一。在價值觀上,無償獻血也是一種值得大力弘揚的人道主義精神。但是,從李先生的“用戶體驗”看,當下對獻血者的支持、鼓勵政策措施還有不少問題:程序不能順利地跑起來,一線工作人員的臉難看、話難聽,政策業務也不熟悉,獻血者的體驗不佳。這些“跑冒滴漏”勢必影響公衆參與獻血的信心和熱情。

血是紅的,不能讓它淡了;心是熱的,不能讓它涼了;獻血是無償的,但它不應是“廉價”的。這需要我們的制度能更好關懷獻血者、回饋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