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跳跳馬後低血糖症 無法舉證因果關係求償失敗
新店區一名彭姓消費者向新北市法制局提出申訴,表示他兩歲多的小孩坐上跳跳馬,不到半小時就全身無力,兩眼呆滯,緊急送醫發現是低血糖症,消費者認爲這和使用跳跳馬有關,要求業者賠償,但雙方協商時,業者對於玩具導致消費者小孩受傷的因果關係,採保留態度,主張跳跳馬符合CE、CNS標準,是安全玩具,27年來也從沒發生類似案例,結果協商失敗。
消保官李大鵬表示,如果認爲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受到傷害,主張消保法要求業者賠償,必須業者販售的商品不符合消保法規定,而且,消費者或第三人權益所受到的損害,和業者所販售欠缺安全性的商品或服務之間,要有相當的因果關係;如果消費者受到的損害,但無法舉證是因爲商品或服務欠缺安全性造成,就不屬於消保法的保護範圍,就像這次事件的跳跳馬,如果無法證明和引發低血糖症有直接的因果關係,消費者可能就會很難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