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過馬路害雷殘「是騎士沒注意」 三寶要事故鑑定遭法官打臉

行人斑馬線示意圖,與本案人物事件無關。(圖/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盧姓婦人今年2月間從仁一路直接穿越馬路到對向,當時一名蔡姓女騎士爲了閃避,先是擦撞後照鏡人車倒地後有多處擦傷,他被依過失傷害起訴,不過她卻在庭上辯稱,是女騎士沒有注意車況,還要求要送逢甲大學做事故鑑定,不過法官認爲,她違規穿越馬路纔是事件主因,因此判拘役50天,易科罰金5萬。

判決書指出,盧姓婦人今年2月從仁一路105號前穿越馬路,並沒有走斑馬線,才走沒多久,就和沿着仁一路要往劉銘傳方向的蔡姓女騎士發生碰撞,機車後照鏡擦撞她,蔡女連人帶車倒地,右眼周、右膝有挫傷、口內裂傷等,她當時在現場告向警方坦承有穿越馬路,但是騎士沒有注意車前狀況

基隆地檢署認爲盧女違規穿越馬路纔是肇事主因,因此依照過失傷害將人起訴。不過盧姓女子在庭上仍說,是蔡姓女騎士沒有注意到車前狀況,並且要求要送逢甲大學做事故鑑定,但法官根據警方調查,她在離斑馬線63公尺處穿越馬路,該路段也有劃黃線,明顯有過失,加上騎士騎在車道上,本來就有優先路權,很難再預想有人會突然穿越。

法官認定不需要再做鑑定,考量盧姓女子後來坦承犯行,不過雙方並沒有達成和解,因此判決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