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資認定加嚴今上路 技術間接授權對岸也納管

經濟部今天正式公告陸資技術合作兩項加嚴法令修正,未來繞道第三地陸資會分層看管,科技業技術合作即使間接授權以後也要審查把關。(圖:資料照)

陸資加嚴正式上路!經濟部今正式公告大陸投資禁令,投資部分,即日起繞道第三地陸資採更嚴的分層認定,同時具黨政背景者不可來臺。技術合作方面,新增「授權」與「間接」方式也納管,需申請取同意才行。

正式公告的兩項修法分別爲《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與《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前者主要爲防範我國專門技術或智慧財產權跑到對岸,這部分主要着眼維護我科技業實力

規定不管是「轉讓」或「授權」,「直接」或「間接」,拿專門技術或智慧財產權跟大陸技術合作均須管。

投審會官員表示,過去只規範轉讓,這次把授權也納進,且爲避免臺灣這邊有人先將技術轉讓或授權至第三地子公司,再間接轉給大陸公司以做規避,因此這次重點把「間接」行爲也納管。

另與預告期不同的地方,是當時有獨立「積體電路電路佈局權」這項需要覈准,這次取消。官員說明,考量產業界新興智慧財產權日新月異,佈局權已可由「專門技術」予以涵蓋,所以不必單獨列出。

陸資來臺許可趨嚴,未來經第三地來臺,會往上分層認定,只要有一層大陸股東持股超過30%,就會被當作陸資。同時也擴大「控制力」認定,陸籍投資人契約或其他方式控制檯灣公司,或經第三地區併購非上市櫃公司營業或財產,都要申請許可。

另外,這次修正也強化限制大陸地區黨政軍背景企業來臺投資。投審會官員表示,過去僅規範軍事背景,現在是把黨政也納入,範圍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