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男被狗追撞樹身亡 法院判狗主人承擔20%責任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上海一名男子日前騎電動車出門時,被一隻沒有拴繩的狗追,導致撞上路邊的樹木,當場死亡。意外的是,死者家屬提告之後,法院卻只判定狗主人承擔20%的責任。

根據陸媒報導,去年8月6日下午,許姓男子、徐姓男子各自攜帶一隻寵物狗,騎着電動車出門。當時,兩人都把自己的狗放在踏板上,並且都沒有進行固定措施。

許男在路上加速超越徐男後,徐男車上的狗突然從電動車的踏板處跳下,瘋狂追趕許男所騎的電動車。

▼許男騎車被狗追,不斷回頭觀看。(圖/翻攝看看新聞)

許男發現被狗追之後,不斷回頭往後看,結果因爲沒注意前方路況,撞上了路邊的樹木,當場死亡。經交警確認,事發時,許男的時速爲37公里,屬於超速駕駛電動車。

許男的家屬認爲,如果徐男所飼養的狗不去追許男,意外就不會發生,因此提告,主張狗主人徐男應當爲此承擔全部責任。

不過,徐男認爲,狗去追許男不是爲了咬人,而且,狗也追不上許男,許男是自己沒有盡到謹慎注意駕駛義務並超速駕駛,纔會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責任在於許男。

最後,法院認爲,許男應當承擔主要過錯責任,因爲他作爲電動車的駕駛員,應當要謹慎駕駛,注意前方的路況,可卻在騎行的過程中,卻多次往後看,存在過錯。

法院指出,超速駕駛是屬於違法行爲,也屬於過錯行爲,而且超速騎車直接影響撞擊力度,這是造成許男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法院認爲,是許男超速騎行並超越徐男的電動車後,車上的狗才跳車追趕的;同時,家屬不能舉證證明寵物狗能夠對許男產生非常緊迫的危害性,應承擔後果。

基於上述原因,法院判決許男承擔80%的過錯責任,狗主人徐男承擔20%的次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