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瑾提「媒體議價法」應提撥專款改善媒體勞動條件

民進黨林宜瑾提「媒體議價法」,主張應提撥專款改善媒體勞動條件。圖/林宜瑾辦公室提供

媒體議價議題在國內已討論三年,卻只聞樓梯響,始終不見行政院提出版本。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在國會新會期,率先提出「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草案,已付委審查,當中明定,新聞媒體業經議價獲分潤者,應提撥一定比例專款專用於改善新聞媒體工作者勞動條件。林宜瑾也呼籲,行政院應儘快提出院版條文,才能夠和各立委版本進行實質討論。

林宜瑾表示,她在去年5月就提出「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草案,歷經9個月的等待與屆期不連續,本會期又再度提案。她所提出的版本中,除了明定媒體議價協商機制外,亦要求設立數位發展暨民主韌性基金,若能成立基金,並透過具獨立性的委員會進行管理,將得以協助公共、獨立與商業媒體運作,盼藉此提升新聞品質。

林宜瑾所提的「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草案第十八條明定,新聞媒體業經議價、調解或仲裁而獲分潤者,應提撥一定比例專款專用於改善新聞媒體工作者之勞動條件,以符合本法爲健全新聞內容產製環境之要旨。

該條文立法說明指出,我國新聞工作者勞動條件長期欠缺保障,「2020 年臺灣新聞記者權利調查」報告中指出,媒體工作者過去一年在工作中感受到的威脅來源前三項是「來自媒體老闆的壓力」、「工作不穩定性」、「來自政府機關的壓力」,所佔百分比分別爲 30.1%、25.3%、23.8%。故明定新聞媒體業經議價而獲分潤者,應提撥一定比例專款專用於改善新聞媒體工作者之勞動條件。

林宜瑾說,世界的腳步持續前進,印尼總統已簽署法令要求數位平臺應付費才能使用媒體內容,臺灣也應跟上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