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約定利率20%降至16%」 銀行業:信貸客戶受惠、信用卡戶沒影響!

▲約定利率調降對銀行影響不大。(示意圖路透

記者陳依旻/臺北報導

立法院會今(29)日三讀修正通過,將「約定利率」從原本的20% 調降爲16%,超過部分利息債權人請求權。銀行業者分析,這對信貸客戶來說,可望受惠,銀行將配合調降利率上限;至於信用卡戶,因利率早已壓低至15%以下,因此沒有影響。

銀行業者指出,早在104年2月4日修正公佈、同年月6日施行之銀行法第47條之1第2項規定,自104年9月1日起,銀行辦理現金卡之利率或信用卡業務機構辦理信用卡之循環信用利率,不得超過年利率百分之15。「所以104年9月1日後,現金卡、信用卡之利率上限爲15%,各銀行也分別將遲延利息調降到15%以內。」

業者說,立院討論民法調降約定利率,已經很長一段時間,金融機構對修法方向有所因應,與主管機關早有合理的利率約定,市場也不可能收到16%的信用卡循環利率,修法後,對民間私人借貸企業比較有影響。

不過,各家銀行的信貸利率,會針對申請者財務狀況風險評估,提供不同的適用利率,有的民衆申辦的年利率確實會在16%之上。

銀行業者坦言,既然約定利率上限,已經調整,銀行也將同步調整風險評估模,「的確會略爲影響銀行利息收入,反過來說,也將影響特定顧客申請金融服務往來之準駁。」

玉山銀行說,未來,將持續運用數據及風險參數,制定風險評估模型,並依循法規限制實施差別訂價政策定期覆審風險,建立完善的風控機制,藉此持續提升顧客金融服務往來機會,滿足顧客資金運用需求,落實普惠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