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確定完善失信約束制度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措施等

(原標題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確定完善失信約束制度健全社會信用體系措施等)

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確定完善失信約束制度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措施 爲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提供支撐

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修正草案)》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1月2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完善失信約束制度、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措施,爲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提供支撐;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修正草案)》。

會議指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這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基礎。爲加強誠信建設、營造公平誠信的市場環境和社會環境,會議決定,堅持依法合規、保護權益、審慎適度、清單管理規範和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有序健康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一是科學界定信用信息納入範圍程序。將特定行爲納入公共信用信息,必須嚴格以法律法規等爲依據,並實行目錄管理,向社會公開。行政機關認定失信行爲必須以具有法律效力文書爲依據。二是規範信用信息共享公開範圍和程序。信用信息是否及在何種範圍共享和公開要堅持合法、必要原則,並在編制信用信息目錄時一併明確。三是規範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認定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嚴格限定爲嚴重危害羣衆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等方面的責任主體,不得擅自增加或擴展。具體認定要嚴格履行程序。四是依法依規開展失信懲戒,確保過懲相當。對失信主體採取減損權益或增加義務的懲戒措施,必須基於失信事實、於法於規有據,做到輕重適度,不得隨意增設或加重懲戒,不得強制要求金融機構、信用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商會新聞媒體等懲戒失信主體。五是建立有利於自我糾錯的信用修復機制。除法律法規等另有規定外,失信主體按要求糾正失信行爲、消除不良影響的均可申請信用修復。對符合修復條件的,相關部門單位要按規定及時移出失信名單。六是加強信息安全和隱私保護。嚴格信用信息查詢使用權限和程序,嚴肅查處泄露、篡改、毀損、竊取信用信息或利用信用信息謀私,嚴厲打擊非法收集、買賣信用信息違法行爲。會議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抓緊清理已出臺的失信行爲認定、記錄、公開、懲戒等措施,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規範。

會議還確定了促進徵信業發展提質的措施,要求推進金融、政務公用事業等相關征信信息跨領域、跨地域依法共享。加快政府相關數據開放和有序利用。積極穩妥推進個人徵信機構准入,加大徵信業開放力度。完善徵信配套法規制度,強化問責機制,對徵信評級弄虛作假等行爲要依法嚴懲

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修正草案)》。草案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擺在首位,進一步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要求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進一步明確地方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相關職責;進一步加大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爲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會議決定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