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近12小時辯論!高虹安涉貪7月24日宣判 檢盼「刷新國會吏治」判有罪

臺北地院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今天進行馬拉松式大辯論,高虹安仍爲無罪答辯,主論告檢察官廖彥鈞砲火猛烈,盼合議庭判高有罪刷新國會吏治,晚間全案辯論終結,訂7月24日上午11時一審宣判。

今天庭審從上午9時30分一直進行到晚間9時,將近12小時,合議庭本來有排定本月29日、31日的辯論庭,不過,審判長節奏掌握適宜,貪污案提早辯論終結。

辯論庭中,廖彥鈞表示,高虹安的詐領犯行是低薪高報、製作助理酬金、加班費的差額,以施用詐術方式領取公款,廖強調,本案有可能是法院第一次就立委助理的薪資適法性表態,檢察官只是依職權起訴、論告。

廖表示,希望法官可以審酌要保護立委多一點?還是要保護助理多一點?並能刷新國會吏治,翻動助理的處境,且杜絕立法院零用金制度,以改變國家制度。

偵查兼蒞庭檢察官盧慧珊說,貪污案證據已經充足,請法院給予一個符合事理、常情的評價,以彰顯正確的價值觀念以及社會期待的公平正義等。

高虹安辯論時表示,她立委任內專業問政,法案提案、預算質詢、地方服務都親力親爲,新科任內被公民評鑑是表現最高分立委,也對交通部揭弊讓監察院調查,如果連立法院給的小錢都貪、且浮報助理費,不會有這麼好的表現。

高虹安還說,憲法賦予法官獨立審判的權力,相信法官會依客觀事實、過往見解給出適合判斷,她相信法官會做出正確判斷。

臺北地檢署2023年8月14日起訴高虹安、高的前國會辦公室主任陳奐宇、前行政主任黃惠玟、前法務主任陳昱愷、前公關主任王鬱文5人,高虹安與王鬱文不認罪,其他3人認罪,高如一審貪污有罪,市長職務要依法停職。

新竹市長高虹安今天前往臺北地方法院開庭。記者曾原信/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