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出軌離婚 人妻驚見戶籍謄本多了「私生女」獲賠40萬

人夫外遇還生私生子領養被發現要賠40萬。(圖/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52歲的韓姓已婚男子熱戀小三,不僅發生性關係還讓陳姓小三產下一女,他也因外遇被懷疑離婚,但後來沒有依照協議給付兒子教育金,讓前妻申請支付命令,到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後才驚見有私生女,因此挨告通姦,最後新北地院2人須賠償前妻40萬元,可上訴;刑事部分,2人已各遭判刑7月,得易科罰金21萬元確定。

法院審理時,韓男坦承外遇,但也稱自己有很多負債,沒有能力賠償;陳女則認爲法院判決不公韓男前妻早知情,提告通姦時已超過半年追訴時效,又自己是做家庭代工沒什麼收入,刑事部分還是請朋友幫忙代繳金,無能力賠償。

法官認爲,韓男與前妻結婚20多年,卻外遇生子,致使元配產生恐慌症,精神上受有極大痛苦,因此判韓男、陳妻得賠償韓男前妻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