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提案修法 擬擴大政府服務聽障者範圍
國民黨立委陳以信提案修法,希望擴大政府服務聽障者的範圍,能提供聽障者完整有效的社會參與及社會融合所需之服務;陳以信表示,聽障者日常事務需要溝通處很多,政府能提供服務變得非常有限,因此才提案修法擴大政府服務身心障礙者的項目。
陳以信表示,一般人打電話很方便,但聽障者打電話很困難,必須有懂得手語的中間人,幫忙聽打或用手語視訊,才能協助聽障者對外溝通。
陳指出,目前地方政府有提供這項服務,但用途僅設限於公共事務所需,例如申辦公共業務而與公部門溝通,其他事項則不包含在內。但聽障者日常事務需要溝通處很多,政府能提供服務變得非常有限。
陳以信表示,現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有關提供身心障礙者近用資訊、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之協助,皆以「公共資訊」或「公共事務」爲要件,此等要件限縮政府提供協助之範圍,亦不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所》揭示保障身心障礙者完整參與各面向社會生活之意旨。
她也提到,現行手語翻譯服務窗口系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然而因城鄉差距及資源分配不均等因素,各地辦理情形有顯著差異,造成區域不平之差別待遇。
根據陳以信提案內容,其將「公共資訊」的「公共」拿掉,使之不限於公共事務,並在原法所訂「網路、電信、廣播、電視」之外,額外加上「電腦及智慧型行動裝置」。
爲處理城鄉資源差距問題,該提案也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設立手語翻譯、視訊同步聽打等服務之行政支持網絡,並依據各直轄市、縣(市)之實際現況及需求整合及妥善分配相關資源,必要時應編列經費補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