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教育法草案三審,擬擴大幼兒園託班招收兒童範圍

學前教育法草案三次審議稿4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爲解決托育難的問題,擴大幼兒園託班招收兒童的範圍,草案三審稿作出相應修改。

草案二審稿規定,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託班,招收二週歲以上三週歲以下的兒童,提供托育服務。爲推進托幼一體化發展,合理利用幼兒園資源,增加托育服務供給,滿足嬰幼兒家庭送託需求,解決托育難的問題,針對有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地方和社會公衆的建議,草案三審稿刪去“二週歲以上”。(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