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倒鯊魚煙被抓包 業者辯施肥

新北瑞芳吳姓鯊魚煙販賣業者,多次非法將剩下的魚屍棄置在路邊草叢,環保局逮獲後依《廢棄物清理法》送辦。(新北市環保局提供/許哲瑗新北傳真)

新北市瑞芳區吳姓鯊魚煙販賣業者,多次遭民衆檢舉攤位髒亂、散發惡臭,稽查人員暗中蒐證,日前逮獲店內員工載着裝滿血水、腐敗魚屍的塑膠桶,趁四下無人之際非法掩埋在路邊草叢,業者遭逮後還辯稱只是作爲「肥料用途;新北市環保局表示,全案依《廢棄物清理法》送辦,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環保局表示,上月底接獲民衆檢舉,瑞芳區建基路2段某鯊魚煙業者,經常在路旁草叢掩埋廢棄物,導致周邊瀰漫嚴重惡臭,稽查員到場勘查發現,附近土堆確實有明顯腐敗異味佈滿蒼蠅及翻土痕跡

爲了避免打草驚蛇,稽查員先在附近埋伏,4日上午發現1名外籍員工獨自駕駛推高機,載運塑膠桶至鄰近路旁挖土掩埋,形跡鬼祟,稽查員一路錄影蒐證,待時機成熟後上前稽查,果然發現土堆內藏有大量魚屍,且塑膠桶還殘留血水,立即通報當地派出所聯絡通譯、店家負責人到場說明。

吳姓業者到案後坦承掩埋行爲,但辯稱這是他的「休閒活動」,將切邊後的魚肉作爲「肥料」,掩埋至果樹旁,平常都是自己處理,因臨時有事,才麻煩店內外籍員工協助;外籍員工則表示,他只是依僱主指示掩埋魚肉,還有廢木炭等,其他的事情並不清楚。

環保局表示,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地檢署偵辦,業者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1500萬元,另因掩埋地點位於山坡保育用地,已移請土地管理單位認定是否違反《水土保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