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算準民衆外出偷拆屋!工務局譴責建商:不準蓋大樓了
▲三重林家偷拆案!疑合建契約糾紛,屋主爆:趁我們吃早餐來拆屋。
新北市三重區竟然發生建商趁民衆外出用餐,強拆倒民宅事件,引起社會譁然!對此,新北市工務局譴責建商橙鴻建設,並將「技術性」不讓建商開工,讓建照失效,原預計興建36戶的11層大樓,將無法按照原規劃興建,「就是不讓建商蓋大樓了」。
三重這戶林姓人家29日(日)一早全家五口一起出門吃飯,沒想到接到鄰居通知,「你家被拆了」,林姓屋主帶小孩子返家看了傻眼又難過,面對鏡頭訪問忍不住哽咽痛斥建商。
不少民衆及網友也覺得相當離譜,尤其全家五口才踏出門,就拆房子,外界不禁質疑,萬一裡頭有人,不就出人命?還是工人老早等在一旁等待拆屋了呢?
對此新北市府也震怒,雖經清查發現屋主沒有所有權狀,但建商絕對不可以違法,自己想拆就拆,一切必須按照司法程序判定,才能拆。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發聲明,譴責建商橙鴻建設罔顧民衆安全,擅自拆屋,將依法究責」。
工務局表示,該建築物系屬未領有建築執照的建物,其地上物與建商之間問題屬於私權糾紛,因此建商若欲拆除,必須經由法院司法程序判定後始得進行拆除,對於建商擅自拆屋,市府嚴正譴責建商的惡劣行徑,將依建築法第58條及63條規定,處以罰鍰1.8萬~9萬元。
但民國98年6月以前的違章建築,除非嚴重違反公共安全,不然會先列案管理;對於98年6月以後的違建纔會「後建先拆」。
工務局副局長吳世瑋表示,建商購買土地上的房子,若協商不成,應該要走司法途徑或政府機關程序去,透過法院強制執行,「怎麼可以不走強制拆除,然後說拆錯了,這個完全違法。」工務局將祭出最嚴厲的處分9萬元,且將不準開工,建照也將會跟着失效。
對於目前林姓屋主一家處境,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三重區公所將提供相關協助。目前建地僅存的最後一戶吳姓屋主指出,橙鴻建設剪斷水電及瓦斯線逼住戶退讓,去年還在屋後挖大壕溝,讓住戶們過得膽戰心驚,立刻跟他們簽約,只剩下他及被拆掉的林家和另一家,沒想到另一家上個月突然簽約搬走,加上林家前天也突襲偷拆,只剩他一個。
另警方追查也發現,2年前該處建地土地面積約150坪有多人持分,原由「傳鴻建設」負責人何仁宗接頭整合,但並未能順利整並,直到1年前傳鴻建設另組「橙鴻建設」子公司負責人仍爲何仁宗,才順利整並土地及地上物,成爲合法所有權人。
但建商儘管已合法取得土地,不過和地上物所有權戶拆建協議卻是進度緩慢,幾經協商才剩林、吳兩戶,目前警方正積極聯繫建設公司負責人到案說明,以釐清諸多疑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