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被罰辯稱過度換氣症侯羣 當庭吹蠟燭破功
新竹一名謝姓男子在臺北開車被攔檢酒測,但全程都不配合,酒測動作前後共做了十三次,最後被罰六萬元,以及吊銷駕照和三年內不得重考。當事人不服提出異議,開庭時辯稱有「過度換氣症侯羣」,不過法官當庭測試讓謝姓男子「破功」。但因警方在執法上有瑕疵,法官裁定六萬元仍要罰,但撤銷吊照和三年不得重考的處分。(彭清仁報導)
新竹一名謝姓男子,去年四月底在臺北市酒後駕車被警方攔檢,謝姓男子採取不配合態度,警方最後警告謝姓男子,再不配合就要寫拒測和扣車。謝姓男子才吹氣,最後被警方開了張六萬元的罰單,以及吊照和三年不得重考的處分。
謝姓男子收到處分通知後,不服向新竹地院提出異議。被告供稱並未拒測,而且警方執法有瑕疵,並未告知拒測會弔銷駕照和三年不得重新考照的處分。謝姓男子並向法官供稱,因爲患有「過度換氣症候羣」病症,所以無法吹氣酒測。法官調閱警方臨檢時的蒐證光碟,發現謝姓男子共有十三次吹氣測試的機會,但過程中,警方的確未告知要吊銷駕照和三年不得重新考照的處分。法官也傳訊被告的醫師到庭,同時在法庭上測試吹哨子、吹蠟燭和吹汽球,證明哨子會響、蠟燭會熄,汽球也會脹大;醫師也證明過度換氣症與肺活量並無關。法官最後裁定拒絕酒測的六萬元照罰,但吊銷駕照和三年不得考照部分,因警員執勤有瑕疵,而予以撤銷處分。儘管原處分機關不服提出抗告,臺灣高院裁定撤銷發回重審,新竹地院還是做出裁定,維持六萬罰金照繳,吊照及三年內不得考照處分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