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害
近來臺灣發生多次飲酒駛車傷人斃命事件,引起全國關注,立法院乃通過防制酒駕新法,正式執行了四天,已有1021人被抓,其中145人拒絕酒測,寧願交九萬罰款吊銷執照三年。警政署又頒佈「取締酒駕拒測處理程式」強制送醫抽血檢測。酒駕問題仍難徹底解決,去年統計有半數酒駕者會再犯,造成社會重大危機。
飲酒之爲害,古今中外皆不能免,其嚴重者足以家破人亡、亡國滅種。然而人類沉溺於酒無法自拔,至今不能擺脫這個惡魔的糾纏。中國大陸有些政府機關曾頒佈禁酒令,禁止公務人員在辦公時間飲酒。解放軍中央軍委爲了維護軍隊形象威信和戰鬥力也曾頒佈實施禁酒令,但酒害仍然存在,處理不好足以動搖國本。
許多人都從飲酒得到快樂消解憂愁,酒與許多毒品的作用類似,一旦成癮,日常生活都離不開它。曹操的「短歌行」名句:「對酒當歌人生幾何。--------何以解憂唯有杜康」,深得嗜酒者之心。唐人又有「斗酒詩百篇」的風雅說法,嗜酒者更加有理有據。飲酒可以使人解除拘束防範,增加勇氣膽量,開放感情使人更豪爽率真,文人雅士武夫俠客人人喜愛。
無論從政從商、談判關說、排難解紛以及民間社交喜慶祝賀,都要用酒來製造愉快歡樂氣氛「博感情」。飲第一杯表示我們認識了,飲第二杯表示我們是朋友了,飲第三杯表示我們是知己一家人了,什麼事情都好說好辦。再來第四五六杯N杯,就使人失去控制力,豪爽率真過了頭,無所顧忌爲所欲爲了。阿修伯對酒雖不排斥但也不喜好,因此難以結交朋友成功立業,成了一宅男孤鳥。
因爲在一定範圍內,適量飲酒有助於社交談判,營造快樂氣氛建立友誼。但稍一不慎則籍酒裝瘋惹事生非,酒駕闖禍甚至喪身亡國,佛教把酒列爲基本五戒不是沒有道理的。
自古以來夏桀商紂因酒亡國,西周頒「酒誥」嚴禁酗酒,金海陵王禁官員飲酒違者處以死刑,北魏文成帝令凡飲酒釀酒者一律斬殺。人類與酒鬥爭如此慘烈,仍然不能控制酒之危害,還是要想出一個與酒和平共存之策纔好。
美國有許多州強制有酒駕記錄前科者裝置酒精氣點火自鎖器,駛車人呼出酒精氣成分則無法點火發動,以防制酒駕傷人自傷。希望也有人能發明飲酒自制藥,飲至一定分量則產生嘔吐過敏等痛苦反應,以防止酗酒爲害。
與酗酒同樣害人的吸菸吸毒等,也都須要科技、醫藥、教育、宗教、宣導、法律、重罰、重稅等社會各種力量配合以減少其爲害。
● 作者阿修伯,建國中學、臺大森林系畢業,現居紐約,自由撰稿人,長期鼓吹良性臺獨。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文章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