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鑽行賄案 北市都發局前工程員判7年10月定讞
晶鑽建設公司被檢舉在多起建案申請執照及土地重畫區開發過程中,行賄雙北官員,檢廉搜索業者與涉案官員,時任新北市府地政局副局長王聖文在搜索結束後輕生,留下「我沒有拿他們的錢」遺書。其中,臺北市都發局工程員戴一貫收賄40萬元,最高法院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判刑7年10月,褫奪公權4年,沒收40萬犯罪所得定讞。
2017年2月21日,王聖文輕生讓檢廉調查晶鑽建設行賄雙北官員行動曝光,偵結後起訴戴一貫、晶鑽負責人李嘉詳等人。王聖文因死亡處分不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李嘉詳爲提早取得北市內湖晶鑽帝寶建案使用執照,透過白手套行賄戴一貫;戴知道晶鑽有貸款壓力,收20萬元賄款後,仍以未附竣工照片退件,藉此再要20萬元,事成才通過審查。
戴否認收賄40萬,但李嘉詳稱戴在2處地點收賄,還讓戴入股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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