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金融監理沙盒月底上路,曝險額最高可達2億元
金融監理沙盒法案4月底將上路,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在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中心領軍宣示。(魏喬怡攝)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宣佈,俗稱金融監理沙盒的「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及3項授權子法已完成法規預告,將於近日發佈、4月30日上路施行。其中,創新實驗曝險總金額可有條件自規定的1億元上限倍增至2億元,目前已接獲14件詢問案。
綜規處處長暨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中心執秘林志吉表示,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中心自2月20日成立以來,已接獲14件詢問案,包括銀行局5件、證期局3件(1件同時涉及銀行局及證期局)、保險局1件,6件尚待釐清所屬業務。
林志吉表示,14件詢問案中有11件有意遞件申請實驗,銀行局長邱淑貞則透露,在涉及銀行局業務的5件案件中,類型包括以區塊鏈技術作點數交換、小額匯款、跨業合作進行客戶身份認證等創新實驗。
而3項授權子法在先前預告期間,已參酌預告期間外界意見調整,並在17日召開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中心諮詢小組第一次會議,邀集相關機關研商後完成修正。爲利相關業者瞭解規範目的及細節,金管會同時編制「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法規問答集」。
林志吉指出,外界認爲創新實驗的曝險金額僅有1億元太低,金管會對此邀集相關機構研商後,決議審查會議可視個別業務性質、保護措施與實際管理需要予以限縮或放寬,最高可放寬至2億元。
此外,子法原要求申請人完整評估「潛在、間接及連鎖反應之風險」,外界認爲「風險」的定義不明,將使申請人將無所適從。對此,金管會將「潛在、間接及連鎖反應之風險」修正爲「最大風險」。
爲擴大服務層面,顧立雄指出,將與經濟部攜手推出金融科技創新實驗諮詢輔導的「前店後廠」合作機制,新創業者若具金融科技創新研發構想、但具體規畫未臻成熟,可先向經濟部「創新法規沙盒平臺」尋求相關法規疑義協助,待輔導規畫成型後再由金管會接手。
而爲推廣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機制,並協助申請人瞭解實驗條例及授權子法相關規定,金管會規畫於5月舉辦2場實驗條例法規說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