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金融監理沙盒月底上路,曝險額最高可達2億元

金融監理沙盒法案4月底將上路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在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中心領軍宣示。(魏喬怡攝)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宣佈,俗稱金融監理沙盒的「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及3項授權子法已完成法規預告,將於近日發佈、4月30日上路施行。其中,創新實驗曝險金額可有條件規定的1億元上限倍增至2億元,目前已接獲14件詢問案。

綜規處處長暨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中心執秘林志吉表示,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中心自2月20日成立以來,已接獲14件詢問案,包括銀行局5件、證期局3件(1件同時涉及銀行局及證期局)、保險局1件,6件尚待釐清所屬業務

林志吉表示,14件詢問案中有11件有意遞件申請實驗,銀行局長邱淑貞則透露,在涉及銀行局業務的5件案件中,類型包括以區塊技術點數交換、小額匯款跨業合作進行客戶身份認證等創新實驗。

而3項授權子法在先前預告期間,已參酌預告期間外界意見調整,並在17日召開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中心諮詢小組第一次會議,邀集相關機關研商後完成修正。爲利相關業者瞭解規範目的細節,金管會同時編制「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法規問答集」。

林志吉指出,外界認爲創新實驗的曝險金額僅有1億元太低,金管會對此邀集相關機構研商後,決議審查會議可視個別業務性質保護措施實際管理需要予以限縮或放寬,最高可放寬至2億元。

此外,子法原要求申請人完整評估「潛在、間接及連鎖反應之風險」,外界認爲「風險」的定義不明,將使申請人將無所適從。對此,金管會將「潛在、間接及連鎖反應之風險」修正爲「最大風險」。

爲擴大服務層面,顧立雄指出,將與經濟部攜手推出金融科技創新實驗諮詢輔導的「前店後廠」合作機制,新創業者若具金融科技創新研發構想、但具體規畫未臻成熟,可先向經濟部「創新法規沙盒平臺」尋求相關法規疑義協助,待輔導規畫成型後再由金管會接手。

而爲推廣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機制,並協助申請人瞭解實驗條例及授權子法相關規定,金管會規畫於5月舉辦2場實驗條例法規說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