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12 月 1 日起!三部門出臺房產契稅優惠
昨(13日)晚,財政部、稅務總局、住建部發布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對個人購買14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購買面積爲140平方米以上的也按不同比例減稅。新政將自2024年12月1日起執行。
據瞭解,此次新政涉及契稅、土地增值稅、增值稅三大稅種。其中住房交易契稅的稅率備受關注。此次三部門公告表示,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積爲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爲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
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積爲140平方米及以下的,也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爲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購房契稅方面,新政將現行享受1%低稅率優惠的面積標準,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並明確北京、上海、廣州、深圳這4座城市可以與其他地區統一適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稅優惠政策。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從90平方米到140平方米的標準調整,實際上是將優惠政策受益面擴圍。
新政將減輕購房家庭的稅負成本,比如居民購買首套戶型120平方米、總價800萬元的住房,原先按照1.5%的稅率,要繳納12萬元的契稅;而新政後執行1%的稅率,只需要繳納8萬元的契稅,節省了4萬元。
增值稅方面,在有關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後,對個人銷售已購買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徵增值稅,原針對北京、上海、廣州、深圳4座城市個人銷售已購買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徵收增值稅的規定相應停止執行。施正文表示,新政將主要惠及過去從嚴調控的四個一線城市的非普通住宅購房人。
土地增值稅方面,三部門明確,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的城市,對納稅人建造銷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普通標準住宅,繼續實施免徵土地增值稅優惠政策。與我國房地產開發模式相適應,土地增值稅實行預徵制度。此次新政將各地區土地增值稅預徵率下限統一降低0.5個百分點。調整後,東部地區爲1.5%,中部和東北地區爲1%,西部地區爲0.5%。
施正文認爲,此次稅收政策調整既涉及房地產市場供給端,也涉及需求端,既要解決剛性需求問題,也要進一步優化改善性需求,既有助於解決短期“止跌回穩”問題,也有助於從長期推動房地產新模式的構建。(記者 孫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