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銀行不動產放款空間「還有1.86兆」 未來1年房貸無虞

▲金管會表示,銀行不動產放款動能,還可以支應未來一年住宅貸款需求。(示意圖/記者湯興漢攝)

文/中央社

立委關注,若以銀行目前不動產放款平均比率來看,所剩額度有限,恐無法支應預售屋貸款需求。金管會19日表示,依今年10月底資料,估銀行還有新臺幣1.86兆元不動產放款動能,可支應未來一年民衆購置住宅貸款需求。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19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質詢時關注,若以目前依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設算的銀行不動產放款平均比率來看,對照內政部截至10月底資料顯示預售屋尚有逾11萬筆,銀行剩餘房貸額度恐相當吃緊。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說明,金管會與內政部有密切蒐集資料並對明年進行預估,現在金管會每週監控全臺房屋貸款金額,趨勢上呈現下降;金管會不預測房價,主要關注重點在於管控銀行風險,將會與財政部及央行嚴密監控。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侯立洋傍晚在例行記者會表示,按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設算,截至今年10月底止,扣除土銀及輸銀以外的36家本國銀行不動產放款平均比率爲26.7%,距離法定上限30%,預估還有1.86兆元不動產放款動能,可支應未來一年購置住宅貸款需求。

侯立洋指出,金管會有向內政部瞭解,依內政部預估今年9月至明年8月預售屋辦理登記的銷售數據,假設預售屋完成登記後向銀行貸款,考量一定房貸成數,銀行1.86兆元不動產放款額度應可因應民衆需求。

侯立洋也提到,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採比率控管,銀行可動態調整,包括增加存款或發行金融債以拉高分母,或對現有放款進行配置調整,優先增加購置住宅貸款額度。

依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的3成,俗稱銀行不動產放款天條;銀行會自行設定更嚴格的內部要求,多半以28%或28.5%作爲內部警戒值。

侯立洋表示,自央行今年9月實施新一波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後,房屋交易市場及民衆買賣意願均有下降,金管會已請銀行鍼對首購族及自用住宅優先提供貸款,金管會將持續關注自用住宅可貸剩餘額度及銀行法第72條之2比率變化,視情況採取適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