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地震險首重提升理賠效率

保險副局長瓊華(圖/記者李道正攝)

記者戴瑞瑤臺北報導

經歷過921、臺南311等大地震國人對於居家財產安全的保障意識也提高。但過去也發生因爲地震後建物不符合理賠標準無法獲得理賠的狀況,是否要擴大理賠範圍金管會表示,目前以加速基本地震險理賠效率爲主,民衆若需要較寬的理賠範圍可參考市面上商業保險。

金管會昨天(27日)公佈最新資料,國人住宅地震險投保率位居亞洲首位,投保率更是年年增加,2015年來到33.32%,贏過日本的投保率。目前全臺已投保基本地震險的有效保單爲282萬9854戶,有9成是買房子銀行貸款時,由銀行要求客戶投保住宅基本火險,其中就包含基本地震險,保額最高150萬元。

不過,目前的基本地震險必須達到「全損」才獲理賠,在311大地震時,就有受災民戶發現,房屋因爲地震而嚴重受損,卻因爲不及「全損」定義,沒有拿到理賠,向保險局積極爭取擴大理賠範圍。

對此,保險局副局長施瓊華表示,因爲基本地震險目前屬於政策性保險,要給予嚴重受災戶最快速的理賠,若放寬理賠範圍,反而會使理賠審查花費更長的時間。她強調,目前保險局已經開放許多理賠範圍較廣泛的商業地震險商品,民衆可以主動投保。

此外,金管會也再次說明所謂「全損」,必須符合以下兩條件其一:1.經政府機關通知或命令拆除;2.經住宅地震保險合格評估人員評定、或經建築師公會結構土木、大地等技師公會鑑定,爲不堪居住必須拆除重建,且修復費用爲重置成本50%以上。

▲住宅火險含基本地震險(圖/記者戴瑞瑤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