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強化住宅地震險保障 金管會擬調升承保能量

國內住宅地震投保件數逐年增加,已成爲亞洲投保率最高國家金管會爲保障民衆權益研議在不調整保費下修法,將分散機制的總承擔限額自700億元調升至1000億元,使保戶無法獲得足額理賠的機率自0.6%降至0.27%,預計最快明年4月正式上路實施。

1999年921大地震造成臺灣重大經濟損失政府鑑於臺灣地震頻率高,隨後積極推動政策性保險、鼓勵民衆投保住宅地震險。據金管會統計,截至2020年10月底已有320萬戶投保地震住宅險、投保率達35.78%,超越日本的33%、成爲亞洲投保率最高國家。

由於住宅地震險投保件數逐年增加,爲降低保戶無法取得足額理賠的削額給付機率,金管會過去已二度調升住宅地震險危險分散機制的總承擔限額,分別爲2007年自500億元調升至600億元、2009年再調升至700億元,此次爲時隔11年再度規畫調升。

金管會此次規畫將住宅地震險的危險分散機制總承擔限額,自700億元調升至1000億元,並配合調整各層限額,第一層的產險業共保組織承擔限額,由30億元調高爲42億元,第二層的地震保險基金承擔及分散限額,則由670億元調高爲958億元。

配合地震保險基金承擔及分散限額調整,地震保險基金分散或自留部分由530億元以下修正爲518億元以下,並新增658~958億元部分亦由地震保險基金分散或自留。政府承擔部分,則由現行的530~670億元修正爲518~658億元。

金管會表示,若保戶住宅房屋全損,目前住宅地震險給予每戶150萬元理賠,若損失金額超過700億元則由保戶平均分擔差額,無法拿到足額理賠的削額給付機率約0.6%。預期此次修法調升總承擔限額後,無法拿到足額理賠的削額給付機率將降至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