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62萬元的進口奧迪故障不斷,4S店竟僞造交車單據簽名

花費近62萬元買的進口奧迪汽車,不僅存在故障交車單據還被僞造簽名,這是魯女士遇到的糟心事

今年3月,江蘇鎮江的魯女士購買了一輛進口奧迪A6汽車,提車後即發現喇叭存在沒有響聲問題。隨後,魯女士發現交車手續的相關單據上自己丈夫的簽名均是僞造,魯女士爲此質疑車輛本身存在質量問題,4S店企圖隱瞞車況信息

魯女士購買的新車是否爲“問題車輛”?魯女士反映的4S店僞造消費者簽名的問題是否屬實?4S店對此又作何迴應?帶着上述問題,《消費者報道》展開了採訪調查。

故障不斷:新車多次檢查維修

“我們想着豪華品牌的進口汽車質量信得過,沒想到遇上了這樣的問題。”說起自己的購車經歷,魯女士的語氣頗顯無奈。

2021年3月16日,魯女士夫婦在江蘇鎮江奧達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達4S店”)購買了一輛進口奧迪A6 2020款 Allroad 探索家 55 TFSI 尊享越野型汽車,總共花費近62萬元。

3月18日,魯女士和丈夫去奧達4S店提車,不料原本愉快的購車過程,卻發現車輛可能存在故障。

“提車那天,剛開出4S店沒多久,就發現喇叭有問題,方向盤右側的喇叭按塊,按下去喇叭沒反應。”魯女士說道。

此後,魯女士多次將車輛開至奧達4S店檢查,根據魯女士的說法,奧達4S店工作人員表示將喇叭部位拆卸調試後即可正常使用,不過多次調試後魯女士表示喇叭無聲響的問題仍然存在。

關於魯女士的車輛究竟是否存在故障,《消費者報道》與奧達4S店市場總監景女士取得聯繫對方表示:“車輛喇叭不響,是因爲客戶按壓的力度沒有達到效果,導致客戶認爲喇叭存在一邊不響的問題,實際上車輛本身不存在質量問題。”

僞造簽名:車輛信息多處不一致

除了車輛疑似存在質量問題以外,魯女士在維權途中還發現其他問題——交車單據上自己丈夫的簽名是僞造的。

“向4S店反映了幾次喇叭不響的問題後,4S店給我們提供了當時的交車檢查確認單、PDI檢測單據等資料,我這才發現存在大問題。”魯女士說道。

魯女士表示,由於自己和丈夫平時工作較忙,所以自己在購車時讓銷售人員負責大部分購車工作,“有需要簽名的就叫我們去簽名就行了”。

然而,在反映了汽車存在故障之後,魯女士才第一次拿到銷售合同、交車手續相關的各種單據,並發現自己並未看到過這些單據,也沒有在上面簽過字。

所謂PDI檢測,全稱爲Pre Delivery Inspection,也就是汽車4S店將新車交給消費者之前,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並調整到正常狀態的過程檢測,這是汽車廠家要求且對消費者負責的“規定動作”。

“我們提車當天,4S店工作人員沒有跟我們說有交車手續,也沒有要我們驗車,就直接讓我們把車開走了。”魯女士表示,奧達4S店提供的PDI檢測單據和交車確認單,甚至銷售合同等資料上所有自己丈夫的簽名均是冒籤和僞造的。

此外,魯女士提供的單據顯示,這輛汽車的購車日期、生產日期等信息與事實存在出入。

一是購車日期。根據魯女士的說法和銷售合同,她是在2021年3月16日購車。然而奧達4S店提供的PDI檢查委託書顯示,該車輛購車日期爲2020年9月19日,比實際購車日期早了半年。

二是交車檢查日期。魯女士表示她和丈夫是在2021年3月18日提車,然而奧達4S店提供的交車檢查單據上簽名日期均爲2021年3月26日。

三是汽車生產日期。車身信息、車輛一致性證書等資料顯示,該車輛生產日期則爲2020年7月,產地爲德國。該車輛的貨物進口證明書顯示,其出廠日期爲2020年7月,到達上海的日期爲2020年8月24日,並於2020年8月28日辦結進口手續。然而,奧達4S店提供的PDI檢查委託書顯示,該車輛生產日期爲2020年9月8日,比到港日期還要晚。

單據信息簽名被僞造、車輛基本信息存在多處出入,令魯女士心生疑慮:“好好的車爲什麼要這樣遮遮掩掩地賣給消費者呢,最基本的車輛信息都是錯的,我懷疑這輛車本身就是‘問題車輛’。”

就魯女士反映簽名被僞造、車輛本身存在質量缺陷等問題,奧達4S店市場總監景女士表示:“根據我們的內部管理流程,銷售顧問在對相關文件歸檔時發現魯女士的購車單據上沒有客戶的簽名,就根據流程給客戶代簽,這裡確實是我們內部管理存在疏忽,我們會對涉事銷售顧問進行追責,如果銷售顧問有違法違規行爲我們也會配合相關部門處理事件。”

景女士指出,目前達4S店方面一直與魯女士保持溝通,也希望雙方可以就合理的賠償訴求繼續協商。“如果客戶想要走法律途徑,我們也能接受和配合。”

就魯女士反映的問題,《消費者報道》向一汽-大衆奧迪方面發送了採訪函,奧迪品牌公關人士表示稍後會作出回覆,不過截至發稿前《消費者報道》未獲對方迴應。

律師:如4S店隱瞞車況,消費者可要求退車

面對新車多次維修、4S店僞造簽名等問題,消費者應該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知名法律博主“@談典看法”、四川矩衡律師事務所律師郭小明指出:“冒籤、僞造簽名導致相關單據不具備法律效力4s店的交付行爲存在瑕疵,不能證明車輛交付時的質量狀況,違反了《產品質量法》《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等法律法規關於銷售者責任的相關規定,車主可以要求 4s店對車輛重新進行PDI檢測或者拒絕收車。”

此外,郭小明表示,對於奧達4S店僞造簽名、交車過程不透明、不規範等問題,如果確實存在不告知消費者關於車輛的真實車況、隱瞞車輛信息、欺詐消費者等行爲,則可能滿足“退一賠三”,即車主可以要求退車,並要求賠償三倍的購車款。

“如果雙方協商不成,車主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請求第三方調解組織介入調解,或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郭小明建議。

截至發稿前,魯女士已經表示正在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消費者報道》也將持續關注事件的最新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