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一個月婆媳就鬧翻互毆 夫給妻50萬離了

屏東一對年輕夫妻因爲婆媳問題決定離婚。(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地方中心/屏東報導

屏東一對年輕男女纔剛完成登記結婚,都還沒宴客就因爲婆媳關係失和,感情決裂,因此男方決定訴離,而女方則因爲不滿被耽誤青春,求償近500萬元,連法官都認爲既然難以複合,不如好聚好散各退一步,經調解後同意由男方支付50萬元,結束這段只維持1個多月的婚姻

據《自由時報》報導,林姓男子職業軍人,去年和陳姓女友論及婚嫁,並同意先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之後再補辦婚宴,並在確定婚宴日期、發完喜帖後,便將住在中部的母親接到屏東暫住,沒想到婆媳非常不合,甚至發生肢體衝突,又因男方支持母親,讓女方認爲是婆婆丈夫聯手欺負她,最後關係決裂。

林男向法官提出離婚請求,指責女方不當言行,而陳女方也反控男方害她身心受創,要求林男每月支付她1萬元、爲期20年作爲補償雙方態度堅持互不退讓。

負責審理的法官認爲,雙方都要爲破碎的婚姻負責,既然沒有複合意願,希望雙方能冷靜思考未來,最後透過調解的方式,同意由經濟能力較佳的男方出50萬元與女方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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