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工會籲私校退場修法 開放民間接手再生機制

右起:新北市中等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李冠賢、國民黨立委吳怡玎、臺北教育工會理事長鍾文彬、明道大學自救會代表黃源河。(周毓翔攝)

少子化影響下導致多所大專院校招生困難,面臨退場,衝擊師生權益。多名教育產業工會人員今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增修私校退場條例,增訂「再生機制」,讓私校在改制、合併、停辦、改辦、清算完成前,可以於一年以上的時間徵求有意願接辦者,以確保私立學校及私人興學之教育永續發展。

明道大學今年6月停招,自救會及校友日前開記者會稱獲研華集團新臺幣3.36億元挹注,盼爭取不退場。教育部則表示,依照退場條例,明道已無恢復辦學的空間。

國民黨立委吳怡玎、臺北市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鍾文斌、臺北市學校教育產業工會創會會長李惠蘭,以及明道大學自救會代表黃源河等人,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私校退場條例是私人興學的地獄門,最大的受害者是學生及教職員工。

他們提出私校退場條例修法建議,增列學校主管機關或學校法人主管機關於同意改制、合併、停辦、改辦、清算完成前,應定一年以上之公開徵求接續辦學期間,徵求有意願之接辦者;有意願之接辦者亦得向學校主管機關或學校法人主管機關提出接辦之申請。

鍾文斌指出,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公佈施行,對於已審議認定的專案輔導學校,期滿被命令停招後,緊接停辦、解散清算程序。縱使解除舊有學校法人全體董事職務,重新組織董事會,新董事新資金得以安心挹注再生辦學,然此時想換手經營轉場機制卻無法可循。

鍾文斌指出,私校退場條例沒有「再生」轉場機制,私校財產被收歸國有,形同變相豪奪人民私有土地財產,影響教職員工的工作權,更罔顧學生安穩受教學習權。呼籲政府應亡羊補牢,及時增修保障優質特色私校再生條文,不應築起限制私校換手轉場良善經營辦學的惡法高牆。

吳怡玎表示,私校興辦是很多民間力量、企業本着興學教育後代的想法在辦學,現在有些私校被列爲專案輔導學校,但有找到願意接手的人,願意改組董事會,爲何教育部不改這些私校,以及私校的教師、學生一個活路,還把這些私校推向懸崖。

吳怡玎指出,這其實也是在減輕教育部的壓力,現行法律規定,教育部要把退場私校的資產充公,但是教育部等同也要負責學生轉校、教職員的退休金,如果有人願意接續,這不是很好嗎?這是一個雙贏的結果,希望能讓被列爲專案輔導學校能有重現生機。